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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而险些酿出祸端,因此彰显出华文教育在马来西亚的敏感性。
1.华文独中问题华文独中正式注册名称为“私立华文中学”,是马来西亚教育体制最完备的私立学校,也是惟一以华文为教学媒介语的独立中学。1961年华文中学改制风波后保留下来的华文中学(其中,17家是未接受改制的华文中学,更多的则是华文中学接受改制后根据需要兼办者),最初几年里尚有约70%的华小会考落第生作为生源,到1963年仅半岛马来西亚就有华文独中84家,在校学生35789名。1964年,政府取消小学会考,小学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国民型中学,此举严重影响了华文独中的生源,致使许多学校被关闭,到20世纪70年代初,只剩38家独中,15890名学生。
1973年4月1日,霹雳州的9家独中联函霹雳董事会,建议为全州9家独中筹募百万元发展基金,由此开启了霹雳独中筹款运动,以及全国性的独中复兴运动。12月16日,董教总在吉隆坡召开了“发展华文独中运动大会”,会上通过了《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并成立了“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以统筹独中发展事宜。
这次独中复兴运动由募集基金开始,进而发展为规划办学总方针、制定共同课程、举办统一考试、编纂统一课本以及主办行政人员研讨会、在职训练班等,从而使华文独中的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和规范,与此同时,也得到了广大华人家长的认同和支持,所以华文独中也获得逐年稳步增长(1987年除外)。这期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推动了华文独中的发展,这就是新经济政策实施后,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加速了马来化进程,随着小学全部以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后,1975年所有国民型中学皆已转为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这导致华人子弟更多地选择华文独中。到1983年,全国华文独中已恢复到60家,其中,半岛马来西亚37家,砂拉越14家,沙巴9家,在校生为45890人;再到1993年,华文独中的在校生已多达59383人。
2.华文独立大学问题马来西亚的华人1968年正式倡办的“独立大学”运动,由于第二年发生了“五一三”事件而被迫终止。1971年,政府颁布了《1971年大学与大专法令》(UniversityandUniversityCollegesAct,1971),申明依照宪法第152条第一款条文规定,禁止设立非国语为媒介语的私立大学;所有大学或大专院校的创办必须得到最高元首及国会的批准,进一步增大了创办华文独立大学的难度。
1974年,随着复兴华文独中运动的顺利进行,独大有限公司亦开始展开活动,6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会员大会,选出第一届理事,向政府正式提出创办“独立学院”的申请,结果遭到拒绝。另一方面,新经济政策开始实施后,马来西亚政府于1971年开始落实《玛吉依斯迈报告书》的“固打制度”建议,到1975年,马来西亚的5所大学中,土著学生的名额已达58.5%。到1977年,已有25998名学生申请进入大学,结果只有5953人获得批准,其中,土著学生4457人,华裔学生为1187人。高等院校资源不能满足需要问题于此得到清楚彰显。1977年,独大有限公司发起创办独大申请签名运动,共获得华团及政党一共4238个单位的签名支持,1978年元月30日,正式将创办独大请愿书寄呈最高元首。
1979年初,申请遭到最高元首以其违反宪法,具有歧视性为由而拒绝。这次申办活动不仅遭到了巫统青年团的反对,亦未能得到马华公会的支持。1980年9月,独大有限公司就申请被拒之事把政府起诉到吉隆坡高等法院。1981年9月28日,轰动全国的独大诉讼案在吉隆坡高等法院开庭审理,结果独大有限公司败诉。
1982年2月,又上诉到联邦法院,7月6日,上诉被驳回,理由是根据宪法第160条第二款规定,拟议中的独大为公共机构,但宪法152条规定非国语是不准许用于官方用途的,所以,吉隆坡高等法院判决独大违反宪法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3.茅草行动新经济政策后期,一度看似平静的华小再掀波澜,几乎使华巫关系濒临失控边缘。事情的缘起是,1987年8月,马来西亚教育部准备委派约200名(据说实际委派约64人)不懂华文的教师到华小担任高职。政府的这一举动,被对华文教育高度敏感的华人视为改变华小教学媒介语的前奏,结果采取了坚决抵制的态度,鉴于教育部长AnwarIbrahim根本不愿倾听华人的意见,坚持执行其既定政策。导致10月11日(一说10日),三大华人政党(马华公会、民政党和民主行动党)和十五华团在吉隆坡天后宫集会以商讨对策。有关学校还举行了罢课。在马来人方面,则有巫统青年团于17日举行了一个据说有15000人(亦有说数千人者)参加的大型集会。当时,正值巫统建党41周年庆典在即,遂宣布于11月1日在吉隆坡独立体育场举行更大规模人数达50万人的大型集会。显然这一切都是有备而来的,其目的是显示马来人对政府的做法表示支持。结果,首都吉隆坡的气氛一度非常紧张,谣言满天飞,大有“五一三”种族骚乱重演之势。10月27日,首相DrMahathirMohmad动用内部安全法令,部署了所谓的“茅草行动”(OperasiLalang),逮捕大批人士,封闭了3家报馆。被捕的人中包括董总主席兼民权委员会署理主席林晃昇、教总正副主席沈慕羽和庄迪君,以及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主任柯嘉逊。1988年3月14日,政府发表白皮书,解释发动“茅草行动”的原因:“好些华团也涉及利用种族课题,在1983年3月27日,十五华团包括董总、教总、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发出一份题为《全国华团领导机构国家文化备忘录》。这份备忘录质疑国家文化基础的地位。此外,在1985年10月12日,二十七个华团发表一份华团宣言,并获本地华文报章广泛报道。这份华团宣言也指控非马来人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受到压制,并质问好些在独立前已经同意的事项,例如语文问题。”这等于否定了华人在新经济政策时期所进行的一些重大文化活动的正当性。不过,在华人的坚决抵制下,政府最终还是取消了向华小派遣不懂华文人士担任高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