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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们送走之后,曹龙笙带着他的余部前往宣化清便口,他的部队被编入29军,被命名为骑兵三团,驻防米市街。
曹龙埙虽送进了医院,而且被转到京城一家德国人的医院,也没能挽救他的生命⋯⋯
而此时,曹龙笙又得到消息,王金莲也快不行了。曹龙笙把病危的王金莲运回张垣,在身边伺候她。
一天,王金莲问他:“你好久没回部队了吧?我是不是拖累了你?”
曹龙笙说:“哪里!我欠你太多,正好有时间陪陪你。”
“我病了这么长时间,才知道死原来没那么可怕。”金莲喘着气说。
“傻傻,快别乱说了,你会好起来的!”曹龙笙流着泪说。
“你都死过两回了,我还没死过呢。”金莲说。
“那是两次追悼会,我又没死。”曹龙笙哽咽着说。
“死没那么可怕⋯⋯其实⋯⋯死,挺好的。”金莲一边说,嘴角竟微笑起来。
曹龙笙被深深打动了,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不是他爱的对象,却是他事业的最大支柱。他知道,她是爱自己的,为此,她默默地奉献了一生⋯⋯操劳了一辈子⋯⋯
没过多久,王金莲永远地合上了眼睛。曹龙笙不禁大哭起来,从前,面对那么多痛苦,他也从来没有这样哭过。
办完丧事,曹龙笙把部队交给参谋长董志元,他在张垣当起了矿物局局长,也算是过了一段清闲日子。一天晚饭后,曹龙笙心情特别复杂,他起身出门,想到堡子里街上转转;曹龙笙已经从丧妻的痛苦中解脱,很快就要回部队,开始新一轮紧张的学习和严酷的体能训练,那时候再不会有闲暇时间,他想在这个美丽小城的街头投下最后一瞥。
曹龙笙身穿深蓝色粗布制成的中山服,整洁利落,一双黑褐色的皮靴显得厚重无比,结结实实。头发已经剪到最短,淡黄色的皮肤润泽发亮,眼睛俊朗有神,眉宇之间藏着一股子英气。
行走间,他注意到在一家商店门口,站着一位年轻女子:她身穿彩色连衣裙,精制的发卡,乌黑的头发束成无数个小辫子,自然垂下。一张瓜子脸白皙水嫩,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气息,像是阳光普照之下的圣女。曹龙笙一时间惊呆了,虽然张垣盛产美女,但他从未见过这么有气质的女人。
曹龙笙不禁走上前去,假作买东西问:
“我想买些生活用品,您就是店主么?”
那少女见到他,也是心头一惊,慌乱中竟不知该说什么,很久才笑着说:
“您需要些什么呢?请挑选吧,我们这里的货物很全的。”
“您也是本地人么,我怎么没见过你?”
曹龙笙常在张垣,却一直没见过她,不禁发问,也径自紧张起来。
“哦,我老家是平源的,祖先很早就来到了张垣,也算是老户。我不怎么来店里,这时天天打仗,有几个伙计回家不干了,我才来帮帮忙。”
曹龙笙拿起一个挎包,问她:
“这个多少钱?”
少女一着急,竟忘了价钱,才急忙回屋去问。曹龙笙一打听,才知道她就是冯氏家族的千金小姐冯云姝。曹龙笙清楚,冯氏家族是冯玉祥将军的亲戚,在张垣地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生意横贯大江南北,是这一地区的首富。
“冯氏家族的千金小姐竟然会在店铺里帮忙?”
曹龙笙怎么都不敢相信。
“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此时,冯云姝的内心也不能平静,如同飞进了一只小金雀,扑腾跳跃、热闹非凡。她在里面问完了价儿出来,两个人又聊了几句,云殊听说他是平源人,便感到与曹龙笙更加知心,像遇见了偶像,碰上了英雄。她缠着曹龙笙问这问那,说参军入伍也是她的梦想,也想着要去。曹龙笙只好答应回去帮她问问,看招不招女兵。
到了宣化,曹龙笙便开始了封闭式的学习训练,再没时间出去闲逛。部队很少招女兵,曹龙笙很清楚。再说,每天训练完毕,累得腰酸背痛腿抽筋,有时爬都爬不起来,别说写信了。云殊等来等去,得不到任何消息,托家里人打听,才知道受训是封闭式管理;而且部队基本上不招女兵,只能等,这才作罢。于是,她耐下心来,继续做家里人工作,幸好冯氏家族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她在一年之后也如愿以偿地到了部队,成为文工团的一员。
冯云姝是在一次演出之后才再次见到了曹龙笙。她参加了慰问团的表演,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曹司令”,演出刚刚结束,她就跑到曹龙笙跟前,大声说:
“是龙笙哥么,你还认得我吗?”
曹龙笙当然记得冯云姝,他在演出时也认出了云殊,他欣喜若狂,真想不到还能在生命中再次见到她。他在舞台出口等着云殊出来,正在胡思乱想,不知该说什么,却没想到冯云姝这么快就认出了他。他想和云殊拥抱一下,看四周人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