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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音坐在椅子上楞了好半天才逐渐回过神来,然后,小心翼翼地翻开日记本,结果,南音稚嫩的小脸上顿时就浮现出了满满的震撼惊恐之色。
日记本变了,不…….不是日记本变了,确切地说应该是,日记本上面的字,字变了。
这个日记本是南音的曾祖父留下来的,上面的内容全是她曾祖父当年用笔一个字一个字地手写下来的,虽然她曾祖父的钢笔字不错,而且看起来还颇有些龙飞凤舞的感觉,但是,眼下,南音惊恐不已的目光中,那一行行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正楷字体,绝对不是她曾祖父所能写得出来的。
试想,先是有半杯水洒在了日记本上面,然后那些洒在日记本上面的水眨眼间就消失了,紧接着,日记本里面的内容就变了,这些事情说明了什么?
说明这本日记本的纸质是特制的,更说明,这本日记本里面还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么,到底是怎样的秘密,才会被南音的曾祖父以如此隐秘的方式藏在这本古朴古色的日记本里面?
话说,南音本名为陈南音,今年七岁,她父亲是陈晓峰,曾祖父也就是陈近义,不过在说起她曾祖父陈近义第这本日记本之前,还得先说明她妈妈的情况。
南音妈妈姓程名秋莹,是程百万的私生女儿——程百万在下海经商之前不过只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那时他还跟着父辈们住在上海滩的贫民区里,经常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饱受饥寒,所以程百万的父亲才会给他取名百万,寓意为家财百万,希望他将来能够走出贫民区走出上海滩成为一个有头有脸的人。
程百万的出生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穷困潦倒到了极点,可是,程百万很少因此而感到自卑难过,因为,他有一个好邻居——在当时那个旧社会,就算是贫民区里面也是有着高低贵贱之分的,虽然程百万一家处在贫民区的最底层,可相对而言他们的邻居就要好得多了。
邻居家里是靠收破烂营生的,虽说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家人好歹能够自给自足衣食无忧,不过这些对于程百万来说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邻居家的小女儿,一个被家里人唤作小人鱼的小姑娘,她对程百万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好很好。
程百万的父母每天都要出去给人家干苦力,天没亮就起床出门,深更半夜才摸黑回来,所以,程百万差不多每天都得自己解决吃饭的问题——或者去翻街角的垃圾桶,或者去街边上跟土狗抢干粮,再或者,去偷。
所以,程百万经常被那些靠翻垃圾桶收破烂的大人们追着打,也经常被一群土狗追在身后抢食吃,当然也经常被那些发现他偷东西的人抓起来绑在柱子上用鞭子抽。太过巧合的是,追着程百万打的大人们差不多刚好都是他邻居家找来帮忙翻垃圾桶收破烂的人手,连着几条街追着他咬的那些土狗差不多刚好都是他邻居家找来帮忙看管院子堆积如山的破烂的,而他偷东西偷的最多的人家,也是他的邻居,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不偷邻居白不偷,这可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口头禅。
久而久之,邻居家的小姑娘就对他眼熟了起来。有一次,他又被邻居家的大人发现偷东西后抓起来绑在柱子上用鞭子抽了足足一个下午。邻居家大概也烦了,所以那天打完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将他放走,而是依然将他绑在那里自生自灭想给他一个教训免得好了伤疤就忘了疼。
那天晚上,风雷交加大雨滂沱,屋檐上的水从瓦缝里漏了下来,沿着柱子落在他身上,不久,他浑身上下便湿透了。本来就是冬天,他又穿得不多,那一晚,他差点直接冻死在柱子上面。
清晨,当程百万浑身哆嗦着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面前放着几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馒头跟前站着一个水灵水灵的小女孩,那小女孩与他差不多大,他之前好像见过几次,不过只是隔着老远望了几眼,从未这般近距离地看过她。
“赶紧把馒头吃了吧,吃了快回去,不然你家里人该着急了。”小女孩的声音很是清脆很是好听,至少在程百万耳中听来是这样的。
程百万懂得感激,但他不懂得说谢谢,所以他在听到小女孩的话后拿起馒头就开始啃了起来,啃完抬头才发现,小女孩已经不见了,不过小女孩给了他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以后别再偷东西了,实在饿了就来找我吧,我叫小人鱼,你只要到我家门口跟那些大人们说是我小人鱼的朋友就可以了。
也就这般,程百万后来和小人鱼逐渐熟悉起来,逐渐成为朋友,再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又逐渐成为……十六七岁时候的男女朋友。
当然,这个故事的关键不在于程百万,而是在于小人鱼,至于其中玄机,后文自会提到。
再后来,就在程百万硬着头皮想要上门提亲的时候,贫民区来了一帮地痞恶霸,那些恶霸见人就打见东西就抢,而且没有一个人胆敢上去加以阻拦,因为那些恶霸是地方政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