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罗宝的第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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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价值非凡。
    脚上更是一双金属的劲靴。
    他肚子挺大,是个地道典型的将军肚。
    重要的是他的怀里抱着的那个人。
    罗裳。
    刘一夫笑了。
    他说:“麻烦来了。”
    对此,锦天和张小乙皆是心知肚明。
    他们三个,哪个不知道哪个呢?全都是不要说话,一个眼色就能到位的默契。
    刘一夫一向收尸如狂,除非不能收,他一定会收,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尸,那是有杀错没放过,情有独钟的很。正所谓男尸怨憎恨,女尸阴毒狠,这女尸啊,阴气最重,相较之于男尸,最终成型弱是弱了点,但速度快啊。
    要的就是一个性价比。
    祭炼一个女尸,即便是普通人,百年就可以栩栩如生了。但放男尸身上,三百年起步,五百年乃成,一千年才可堪之大用。
    这性价比摆在这里,怎么选一目了然。
    所以刘一夫收尸归收尸,最喜欢的就是女尸了。这女尸,还能提取尸油呢。
    不是说男尸不行。
    但大体来说,尸油的品质比女尸的油要差一个层级。
    总的来说。
    罗裳这个女人,她死了,她的尸体是刘一夫最喜欢的类型。
    理论上刘一夫没有理由不收,哪怕他快死了,也可以收下来当下一世的积累。为他的下一世,或转世归来再用的。
    但当时刘一夫没有收取这具尸身。
    任由此女横尸在地,碰也不碰。
    他们就明白,刘一夫一定是在暗中做了什么了。
    现在一见,果不其然。
    这里面果然还有更深层的算计。
    锦天和张小乙都——没有二话的拔刀。
    方才拭尽血珠子的刀子就重新拎回到了手上。
    二人方摆好了架势。
    就听这个男人,闷雷一样的说话声音。
    “是你们,杀了我女儿?”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动手了。
    这个男人,果然足够狠,一经发现目标,问一句后看一下微表情,确定大概就立刻出手。
    没有犹豫。
    更不没有废话。
    什么因为所以为什么之类的废话。
    一个字也没有。
    首先便是一拳。
    这一拳,打谁?
    锦天。
    因为,这个男人认出来了,自己女儿脖子上的刀痕正是这把大刀留下来的。
    他在军中混迹过的,当然看得出来,什么伤是什么兵器造成的,特别是军制类的武器。
    锦天的刀就是类似斩刀大刀的兵器。
    这样的刀,用得十分少见,
    所以,很好辨认。
    虽然,男人也已经看了出来,并不是锦天主动砍的,从伤口力道判断,这是自己女儿主动求死,送脖子上门的。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男人看得分明。
    锦天武功明明很高,可以说压制了他的女儿,是少有的一个高手。但他却把刀架在女儿脖子上,这是羞辱。或许这是女儿自尽的一个原因。
    还一点就是这个人明明可以让开刀的。以他的武功能够做到,他可见让罗裳活下来的,但他始终没动,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求死。
    所以,人不是他杀的,但其心更为的可诛。
    这世上,每个人有每个人他自己个儿的理,甚至他只认自己的理儿,别的你就是说出了天大的花儿来,他也不认。
    比如此时。
    这个男人就认定了锦天是凶手。
    而且是其心可诛的凶手。
    是比直接把人杀了还坏的那种。
    对于这种人,那还说什么?
    一字记之曰——杀。
    男人没有放下女儿罗裳,他对自己自视甚高,相信自己即使抱着女儿收拾起锦天来也是秋风扫落叶,简单容易,他一步就到了锦天面前,一拳而去。
    由于实在是太快了。
    所以根本无法闪避。
    一拳之下。
    即便锦天来不及躲闪,选择用刀挡了一下,仍然倒飞出去。错非他的武功根基扎实到变态的地步,此刻已经撞进墙里面去了,哪像现在,他不仅一刀砍在地上,双足更是拿桩站稳,脚掌往下用力,直接把地面砖板尽数踏碎,留下了两条深逾寸许的犁沟。
    这才勉强站住了。
    男人,毫无疑问,他是洪福王了。
    只这一拳,就让人知道了他的实力与可怕。
    这也就是锦天了。
    倘若换了普通人,早给一拳打成了碎肉了。
    洪福王罗宝一奇,心道有两下子,自己还是小瞧了,竟然一拳没打出事来。他觉得自己一拳下去,不死你也给我伤一下啊,结果虽然狼狈的模样,但人家,嗨,硬是挡下来了。
    有两下子。
    但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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