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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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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