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霸道闪闪爱上咱,我们不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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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做【自从抱着复习的心态去看了自己从前写的章节之后,发现大量被和谐的文字,然后就是语句上的各种不通顺。真亏你们看得下去啊!在下佩服,佩服。】
    本着人道精神的主义,我出手救下了万错之源。
    吃撑。
    不对,是时臣。
    然后以我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了某个脑子里绝对是空的敲一下也许会有回响的麻婆。
    于是。
    时臣君愤慨的就用令咒召唤了闪闪……
    伴随着金光,吉尔伽美什穿着金色铠甲出现在了我们面前。
    时臣很焦急,他立即向闪闪求证。
    “王啊,难道您已经抛弃了我了吗?”
    金闪闪看了一眼时臣,视线很快就锁定在了我的身上。然后,他笑了。不得不承认,这个最古的王长得十分俊俏。但是,他笑的模样真的是不敢恭维。
    “时臣,作为一个臣子,你不觉得你的话太多了吗?左右一个王者的举止,是一个臣子该做的事情吗?”
    话说到这个地步,谁都听得出来。时臣已经退场了,作为一个master,被自己从者抛弃。
    时臣不是笨蛋,相反,他很聪明。
    所以,他选择了沉默。
    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接下来麻婆就是闪闪的master。获得了闪闪,麻婆也能心满意足的离开,专心准备对付那个该死的卫宫切嗣了。
    可是。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
    #我是分割的井号君。#
    奶奶说,女人最强的武器是眼泪,最可怕的被动是脸蛋。
    不知道希娅是怎么改造我的,反正我自认为现在这副模样已经算是一个大美女了。然而,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
    “女人,你很有趣嘛。”吉尔伽美什嘴角微微上扬,看着我说道。
    “哎?啊,我一直都是这么有趣啊……”嘚,我在说什么啊?等等,难道面对金闪闪我还会紧张吗?
    就在我走神的时候,忽然有一只手探到我面前挑起了我的下巴。
    “决定了,当本王的王妃吧。”
    哎?
    这难道是……
    霸道闪闪爱上我的节奏!!!
    哦!不!!!
    “当你个头啊!”我抬脚就踹了过去,不幸的是我的筋力并不能撼动这家伙的金闪闪的铠甲……
    摔!
    我狼狈的跌回了身后的沙发椅上。
    坏菜了,一时激动就踹出去了。
    要被吊打了。
    “真是笨拙,就算你是一个吸血鬼,本王也不是你能够撼动的。被本王看上,那是你无上的荣耀。”闪闪似乎没有生气,依旧高冷的站在我的面前。
    话说,你还真是霸道总裁吗?
    可我又不是什么娇小可爱玛丽苏,而是有着可伸缩弹出式大鸟的……的……**啊。
    “你,你不是喜欢阿尔托莉雅嘛。男人就要专情一点是吧,去找你的阿尔托莉雅吧。”
    闪闪听到了我这句话,不知道是哪根魔力回路搭错了,居然露出了标准的邪笑姿态。
    “你在吃醋,不满本王对其他女人的爱吗?”
    ……
    奶奶,你怎么就没教我怎么对付臭不要脸的男人的办法啊。
    #奶奶:怪我喽。#
    #霸道闪闪爱上有着可伸缩弹出式大鸟的吸血鬼**#
    我的名字叫做【明明是穿越找老婆,为什么会杀出霸道总裁来劫道啊?关键劫的是我啊!】
    我遇到了一个**烦。
    最古之王,吉尔伽美什。
    人称金闪闪。
    就在刚才还获得了霸道总裁闪的称号。
    这丫,打算攻略咱。
    人生为何如此艰难?呜呜呜!
    本着对自己的妻子狂三一心一意,绝不出轨的理念。
    我当然是要拒绝的。
    可是……
    我发觉我似乎和这位最古之王之间有着非常可怕的代沟。
    的确,那是几千年的代沟啊……
    说白了,这货听不懂人话。
    靠!
    三分之一的神性的家伙,就听不懂人话了。百分百神性的家伙岂不是只会汪汪叫了。
    于是。
    我决定告诉闪闪,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其实,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
    果然,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闪闪的表情有了极大的变化,这代表了他的内心有着巨大的波动。
    “是谁?本王去干掉他。”
    出现了!霸道总裁的标准台词之一!
    “其实我已经结婚了!”
    “本王宣布那种事情无效!”
    好,好霸道……
    “要怎么样你才肯放过我。”
    “当本王的王妃。”
    ……
    事实证明,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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