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鲜血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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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的,因为他若走了,凶手只怕不易找到他,而且也正因为他去收藏室,更坚定凶手杀他的心。只不过凶手用了很简单、却很巧妙的方法让血迹消失了?”
    永兴道:“但按照佣人们的说法,从我哥进去,到看见嫂子驾车离开不过一个小时左右,而且车子离开时,王管家已经确认收藏室内没有人,然后把门锁上了,凶手怎可能有时间处理掉血迹?”
    雷鹰也在看着慕千成,“更重要的是据我所知,没有办法可以完全消除掉血迹的。只要一遇到鲁米诺,就算把一滴血放进鱼缸里,也能验出来。”
    慕千成笑了,“因为有人帮他把血带走了?”
    血也能带走?
    大家都不自觉看着王成礼,他已面无血色,连连摇头。
    “大家还记得地上的地毯吗,老爷不有个规定,赤橙黄绿青蓝紫对应周一至周日,以监督佣人们打扫吗?凶手利用的正是这个!每个地毯约莫是两米长左右的正方形,而明义少爷走得的那天正是周一。”
    陈君望道:“这你也记得?”
    “其实我本来并不知道那是星期几的,只不过我们来的那天,收藏室的地毯是黄色的,也正是周三,而明义少爷早我们两天离开,当然是周一,地毯正是红的。因为当时是少爷借了钥匙,凶手可能跟在明义少爷的后面,他先拿起一张地毯,突然从后面用地毯把少爷包着,再一刀刺入,血自然就染在地毯上,而不会溅出来。然后他只要把少爷的遗体放进他的箱子内,然后胁迫夫人出来就行。
    韵诗道:“那么地毯了?”
    “只要放回原位,因为地毯本就是鲜红色,就算沾上血,加上收藏室的灯光,也很难辨认出来,第二天自然就被佣人收走了。佣人一次要清洗如此多的东西,又下了肥皂,就算有些许问题,或是发现地毯破了一洞,也不会有人多心的。”
    雷鹰道:“那么凶器了?”
    “我猜凶器就是一把奇怪的刀。那把刀刀鞘很长,但刀身却很短,看得出是一把断刀,但断口还很新。我想凶手把它扎到少爷身上,带血的那段折了下来,放到箱子里带了出去。反正这屋子内奇怪的藏品多得时,老爷过世后也没有人完全了解这些藏品,自然就很容易让人以为刀在成为藏品前就是断的,它上面也没有血液反应,自然就让我们找不到凶器了。”
    这一番解释,让大家都紧张得透不过气,固然是因为慕千成讲得急,更因为凶手的残忍、冷血和老练让大家害怕。
    雷鹰道:“但佣人虽然收走了地毯,并且清洗过,但血迹未必能够完全清楚掉,他不怕我再来的时候验出来,他故布的疑阵就付诸东流了。”
    永兴道:“对了,七天中有一天是红地毯,换言之雷探长遇上红地毯的几率就是七分之一,难道凶手就是希望用诡计加上运气?”
    慕千成叹了口气,“不会的,他并不是赌博,而是有绝对把握验不出来。”
    大家又都不出声了,只听到钟摆的声音,就像是连挂钟都开始不安了起来。
    “因为他可以控制雷探长来调查的时间。”
    “笑话,他又不是我的局长,怎可能控制我?”
    “因为他可以控制明义少爷的车被发现的时间,我想凶手早就把车藏在很隐秘的地方,然后找机会把他开到有农户的荒郊让人发现,他知道探长一发现那辆车,必然会立刻再来家里调查,通过佣人的证词自然会怀疑收藏室。他只要故意不在周一左右让那样车出现就行了。假设他在周二让那辆车被人发现,雷探长总不可能等一个星期,到下周一才来检查吧。结果周三发现车子,探长果然周四就来了,那时是绿地毯。”
    雷鹰道:“那么说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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