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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洛警官命大,爆炸时和同案另一位绑匪待在一起。他虽然在枪战中挨了一枪,但紧急送去医院抢救,也幸运存活了下来——要不然,SA局今天就少一员猛将啦!」
    「——是是,不幸中的万幸。」那一天,邢律师也在一旁附和,「洛警官当年也才三四岁。那么小的孩子,挨一枪打中器脏,真是凶险。」
    「是啊,我记得前辈当时眼睛都是肿的,手术之后不眠不休在医院守了一周。可怜天下父母心噢!」白警督讲,「好在孩子生命力顽强,悉心照料下也康复了。」
    「……就是打中了……肝脏还是脾脏?哎,有点记不清楚了。」
    ——所以,是肝脏还是脾脏?提英资眼神肃杀,面色不善地想。
    肝脏在右边,而脾脏是在左边。
    肝脏手术的刀口是横切,而脾脏手术是纵切。
    提英资第一次在竞速赛上见到洛尚,和如今眼前的洛尚,伤口都在左边——从左边肋骨下端开始,一路纵向延伸到腰部,增生隆起,扭曲狰狞,不似一般的医疗手术刀疤那样平滑整齐;落刀处留有弹孔,是枪伤后的痕迹。
    「之前警务厅组织游泳比赛,我也见过的。」白警督讲,「好像就右边肋骨下面,弹孔后面横着切了一条线,是做手术留下的——算是男子汉的勋章嘛,我觉得还行。」
    如果洛尚在双胞胎绑架案中,被歹徒打中的器官是肝脏,那么他身上的刀口,就将如白警督所说那样,出现在「右边肋骨下面,弹孔后面横着切开一条线」。
    提英资第一次听白警督讲起这道伤疤时,只觉得对方是随口闲扯,难免记错;而他此刻再度回忆,心中却竟掀起惊涛骇浪来。
    提英资安静接过林本格递过来的衬衫,一声不响地换上。
    “你之前的衣服,还放在西翼的休息室。”整装完毕后,提英资背对林本格,从镜中注视少校,“这边有吹风机,你凑合把湿衬衫吹一吹,换上之后,去西翼拿你自己的便服。”
    “——我先下去了。”提英资转身直视少校,灼灼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林本格暂时看不懂的东西。“剩下的,你自己处理吧。”
    林本格觉得对方在说弄湿的衬衫,不疑有它,配合地点头。
    《与洛尚警官二三事》中,是没有这一段情节的——少校脑子里,此时盘旋着别的事——命运的十字路口从这里开始,终于与既定的时间线分开了。
    今晚的林本格,并不会心安理得地拥提英资入怀。
    倘若再来一遍,两遍,十遍,少校也依旧做不出那样的选择。
    而作出那个选择的我,未免也太卑鄙了。林本格想。
    「孤星计划」的全貌,真的如此不堪吗?
    ——因为要确保孤星不在两年之后撞击霍冬星,所以帝国迫切需要掌握银河系35世纪的小型天体运行轨道精准控制技术。
    ——因为要确保这项运用于「人造小行星撞击危机」的技术顺利诞生,所以推动危机产生的提英资,人生必须按照唯一的既定历史书写。
    ——提英资必须在公元3434年卷入从天而降的游轮案,雅南、玉兔和文森特三人,也必须因这起案件枉死。
    ——提英资必须藉由游轮案引起生父代德注意,接过沾饱鲜血的选票,一脚踏入越北星政坛。而他也必将在同一年,失去自己昙花一现的爱人。
    ——在事业最辉煌的十二年里,越北星国父必须形只影单、苦行僧般地辛勤工作,一边挂念着寻找洛尚的下落,一边践行自己和洛尚共同的理想——推动殖民地脱离宗主星控制。
    ——最后,在低维历史尘埃落定之际,时空局将以一种置身之外的超然态度,出手收割小型天体运行轨道精准控制技术,救帝国于危难之中。
    在一往无前的时间河流中,一起冤案,三条人命,越北星国父错付终身的秘密爱情,似乎都算不上什么天大的事情。
    去他妈的孤星计划。林本格竟想。霍冬星的危机,一定要用这种下作的方式化解吗?
    一定有更好的办法吧。
    ——「即使到了最坏的情况,我们依然保有使用时间回拨功能的能力」,不是吗?林本格想。自己曾发誓要效忠的那个帝国,一定还有更好的选择。
    一定有的。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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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本格在浴室将提英资的衬衫吹到半干,勉勉强强穿上,转而前往庄园西翼,试图去早前的休息室换回便服。
    提家祖宅的东西两翼并不层层相通,只在庄园一层,由当天举办订婚宴的圆顶大厅连接。林本格从东翼前往西翼前,需要先穿过从宴会厅出来的重重宾客。
    夜意阑珊,参加订婚宴的宾客三三两两站在宴会厅门口,谈笑着与东道主告别。提季凰作为宴会主角,此时也披着衣服,与小周并肩站在门口送客。微微夜风之中,提季凰披着小周脱给她御寒的礼服外套,眼神晶亮,和朋友们有说有笑;比起在订婚仪式上的敷衍客套,此刻的提四小姐生气勃勃,顾盼神飞,才更像一位待嫁的新娘。
    “季凰,我年纪也大了,就不留下贪欢。时候不早,我就先告辞了。”一位老者走过来,笑着朝四小姐挥手。
    老者是提惟明的朋友诸葛城;他脚边跟着一只金毛猎犬,是尚尚今日念念不忘的漂亮小狗。
    “我知道,父亲说你年底刚做完心脏手术,最近都要早点休息呢!诸葛先生,我就不强留你啦。”提季凰懂事地点头,躬身拍拍金毛猎犬的脑袋,“冰冰今天也超级可爱哦!我们家的尚尚都被你迷住啦!”
    冰冰蹭蹭提季凰手腕,欢脱地甩一甩尾巴。
    林本格本来只是路过,听到这里,不由愣了一下。
    ——诸葛先生牵着的那只金毛猎犬,名字叫做冰冰。
    「诸葛冰冰」。
    “哈哈哈是的,你们家尚尚好像很希望冰冰当他女朋友呢!”诸葛先生大笑,“英资今天跟我提过,之后有机会另约时间,让冰冰和尚尚多在一起玩玩。”
    “那尚尚不得高兴坏了。”提季凰大笑,“不过冰冰是大家闺秀,不会嫌弃我们尚尚吧。”
    “哪有,尚尚高大威猛,又很活泼可爱!今天冰冰和它玩得很开心呢!”诸葛先生连忙摆手。双方对当事狗相互吹捧一番,眉毛乱飞,活像两位定下儿女亲事的长辈。
    而冰冰则乖巧伫立在主人脚边,心无旁骛地吐着舌头,时不时甩甩耳朵。这只名叫诸葛冰冰的金毛猎犬,浑身皮毛金黄闪耀,棕色眸子里水光点点,颈上戴着一圈洁白的珍珠项圈。冰冰举止优雅礼貌,全身上下,连鼻周的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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