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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当然他不太懂那些人奇特的眼神的真正含义,不然他保不准要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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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星稀,环境清幽,周围只有虫鸣不断,显得愈发安宁了。
就在此时,周之东不远处忽然出现一道身影,那人穿着黑色的袍子,看不清脸,从黑暗中慢慢隐现。
他脚步一踏,速度奇快,手中匕首直至周之东的头颅。
先杀掉骑在白虎上的家伙,再杀了他身后的那个跟班,最后根据白虎的强弱啦决定杀不杀它。
低阶修士几乎没有人拥有空间法器,所有人的东西都是放在身上的,因此杀了人就可以夺宝。
骑白虎的那人多半来自御兽门,实力挺强,但是躲不过他的刺杀。
很明显,这名刺客被林易他们给骗了。
他绝对想不到周之东不是御兽门传人而是来自御妖门,他身后跟着的林易也不是什么打杂小厮而是在整片秘境都能名列前茅的强者!
刺客的嘴角正微微上扬,在他眼里这些人已经是尸体了。
下一瞬间,“普普通通平淡无奇”的打杂小厮身上冒出蓝紫色雷霆,电光一闪,一剑封喉。
刺客甚至没来得及反应,他的头颅就高高飞起,正巧落在周之东身前。
周之东叹了一口气:“想不开啊。”
林易则是皱着眉头,虽然他现在的实力让他自己都感到很满意,但是刚才蓝紫色的雷劫洗身法与诛邪剑相互冲突,仅仅是一瞬间就让他的手有点发麻了。
那么用紫色雷劫洗身法带着诛邪剑作战就有点不现实了。
他灵光一动,不如以金色雷劫洗身法与诛邪剑作为林易二号?
一明一暗,各干各的。
金色雷劫洗身法加诛邪剑绝对是极其强劲的组合。
而且雷劫洗身法很有辨识度,别人不可能想到他和“金色林易”是同一个人。
林易想着这样的可操作性,顺便把刺客给摸尸了。
匕首、斗篷都不是凡物,刺客实力不凡,身上还有一些别的宝物。
林易把这些五五分账,自己的那一份就拿去卖给了系统。
林易的兑换点堪堪到了两千,看着不少,实则换不到太好的东西。
也就是系统“冲业绩”才会后一千兑换点的超级大礼包了。
走着走着,两人到了百草园边上。
这座整个三元秘境都有名的地方在夜间依旧有许多人在,百草园周围的灵树散发着微光,在黑暗中很显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