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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忽然神秘失踪,外界普遍猜测他们已在无尽之海遇难。”“我们的敌人是天灾军团,是巫妖王,明白这一点就足够了。”奥蕾莉亚扼要地记下了帕克的陈述,“为了辛多雷,我们的战斗一刻也不能终止!”
风行者送走帕克后,在永歌森林训练崔希丝练习了一下午的箭法,她简直是天生的射手,只需要稍作指点,便能很快熟练地掌握许多基本技巧。奥蕾莉亚在惊叹之余,感叹自己的射手天赋恐怕还不及她的一半吧。崔希丝一个人在僻静的森林训练了很久,直到傍晚夜深人静时,她才揉着酸痛的手腕,提着弓箭慢吞吞地朝至高宫殿走,恰巧碰见了迎面而过的少年。“你好。”“你好。”“这么晚才回来吗?”“嗯,我一直在森林练习射箭。”“我练剑时也碰巧看到你了,你射箭的样子...很可爱。”“是么。”崔希丝低下头,夕阳拉长了她的倒影,她的脸颊像喝过酒一样,莫名其妙地变红了。
新兰和崔希丝爬上了至高宫殿的屋顶,头上是奎尔萨拉斯的夜空,他夸张地张开双臂,大口做着深呼吸。月明的夜空漫天星辰,一阵绚丽的流星雨掠过,新兰指着头顶上空的一片云向她介绍:“喏,这片美丽的星云叫做奥术星云,为了纪念天怒法师扎贡纳斯为血精灵找到了新的奥术能源;那个星座是逐日座,象征我们宏伟的逐日王朝....其实我看的出,扎贡纳斯一直暗恋着莉娜呢,虽然他俩平时总是吵个不停...”“今天的训练有什么收获嘛?”一侧传来崔希丝俏皮而慵懒的调调。“我要成为骑士,像天怒法师那样的龙鹰骑士!所以,我会在戒除魔瘾的同时努力成为骑士,为了振兴辛多雷!”他攥紧拳头怒发冲冠的样子像个得胜的将军,“但是,我缺少武器,一把像样的宝剑。所以我决定在银月城谋取一份职业,以赚足金币购买武器,再顺便归还你给我的那瓶净化药水的钱。”“哈,我有把看上去挺不错的剑,送给你好了。”
“你怎么会有剑?”“不知道呀,反正奥蕾莉亚说是在我身上拣到的。”崔希丝召唤出小狗形状的动物信使,从它身上取出宝剑,递给了新兰。这是把质量极轻而锯齿锋利的剑,上面铭刻着人族的文字,“安度因.洛萨,是传说里洛萨之锋的那位人类英雄吗,这真是太酷了!”他的笑容宛如夜空中灿烂的星辰,“谢谢你,我将永远带着这把剑。即使是在最危险的战场,我都会因此而无所畏惧。”
第四十三章狼夜(第一人称:卡尔)即便一个心地纯洁的人,一个不忘在夜间祈祷的人,也难免在乌头草盛开的月圆之夜变身为狼。吉尔尼斯城有关狼人的传言四周零三天。我用鹅毛笔在魔法之术上飞快地记录着。一个月前当我醒来时,我气息奄奄地躺在灌木丛中,浑身是伤。而几十码开外,有匹饿狼正对我虎视眈眈,我忍住体内难以控制的魔瘾,躲开了撕咬并死死掐住它的脖子,有好几次它都占据了上风,两只前爪将我扑倒在草地上,但最终还是被我拧断了脖子。力竭的我扔掉野狼的尸首,瘫在原地一动不动。我本想吃掉它来充饥,但我实在难以做出如此野蛮的事来,不管怎么说,我是血精灵的王子。
就在我快被饥饿和魔瘾折磨而死的时候,眼前一泓清澈的生命之泉拯救了我垂危的性命。我俯身饮着甘洌的清泉,洗净了被狼血染红的白色长袍,又用魔瓶灌了满满的泉水。我尝试进行了一次施法,身边熄灭的三个元素之球再度旋转起来,我的体力和魔法都恢复的差不多了。有了精力思考,但很多奇怪的事却让你摸不着北。我至今无法解释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茉崔蒂她们呢?鱼人守卫和娜迦族那帮家伙打的是什么算盘?难道那场海底灾变打乱了正常的时空运行,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了吗?
又是漫漫长夜,脚下乌头草的藤蔓不断阻碍我的前进,我气恼地踢开了它们。我承认我不是称职的战士,或许生在和平年代,我是个勤奋有为的奎尔萨拉斯国王。翻过了好几座山岭和丘陵,高耸入云的针叶林逐渐稀疏,附近植被变得越来越低矮,估计再往前走,就会有文明和城邦出现了。夜晚迷雾很大,似乎闻到了一丝硝烟的味道,这令我很兴奋;眯起眼睛向远处凝望,一座城邦在浩瀚的烟雾中时隐时现,仿佛是海市蜃楼。我简直受够了这种野蛮人的日子,有文明出现,就会有获救的希望了。
但令人奇怪的是,丛林里的巨魔、萨特和狗头人并没有多少,附近的怪物以野狼居多。雾气里夹带的硝烟越来越浓,我猜附近应该爆发了战争。就在这时,一头体型硕大、凶悍无比的狼对我疯狂地咆哮,警示我不要靠近。我吓了一跳,但很快镇定下来,戏谑地瞧着这匹野兽,目光停留在它的小腿上。它受了伤,伤口处血流不止,但还不致死。“别紧张朋友,或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我一步步向它走近,尝试用友好的口吻探明它的态度。它果然停止了嚎叫,蜕变成人的模样,但却生出了尾巴,身体也变成了恶魔般的潮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