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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只是个罗宾的狂热粉丝。】
罗宾:【你确定?】
罗宾:【他会魔法、有超能力,来历不明,布鲁斯都说他很危险!他现在甚至在跟鸟说话!我真觉得我应该问问他认识的是哪一任罗宾,万一他其实是看了飞翔的格雷森呢?】
红头罩:【但他长得真的很对我胃口,我甚至觉得我可能在哪见过他。】
红头罩倒提着带血的撬棍,站在倒下的人堆里,又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蝙蝠侠上传的图片。照片里穿着普通地球人的衣服的青年站在暴风里,居高临下地俯瞰大地,但他的表情上可看不出半点威胁或者神圣来,全是迷茫,找不到人在哪儿的迷茫。
有点可爱。
那真的——杰森想,真的有点可爱。他踩过人堆,无视了GCPD的警车即将赶来的警报声,又翻了几页照片。他一直觉得这张脸自己在哪儿见过,但又想不起来。
他盯着那张脸看了一会儿,直到GCPD的警察们喊:“红头罩!”
他这才回头,对警察们晃了晃撬棍权当打招呼,然后一枪打爆了旁边的路灯,消失在了黑暗里。
没关系,韦恩集团的保险会赔付的,Bye——
与此同时,Chadwick兄弟汉堡店。
帕里卡拿出了通讯器。那个通讯器型号很久,一侧还有点红色的花纹,但绝对是附近宇宙宇宙通用的版本。窗外的提姆屏气凝神,记下了通讯器的型号,准备分析外星人的号码和对话。他看得很清楚,韦恩出品的蝙蝠科技完全能无视这点距离辨识出通讯器屏幕上的文字。
提姆看到帕里卡开始打字。
一分钟后,帕里卡还在打字。
三分钟后,帕里卡终于打完了一行字,但准备发出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打错了一个字母,又删掉了大半,从中间开始重新输入,速度堪比布鲁斯·韦恩早上起床。
提姆:“……”
提姆愤怒地给杰森发消息:【他正在跟其他人通讯,但他打一句“我到哥谭了”用了整整两分钟!两分钟!我都已经查到他坐哪架飞机来哥谭了,他还没把消息发出去!】
红头罩过了一会儿才回复他:【你要耐心,小罗宾,那可是你的粉丝!作为一个极度危险的外星人,他甚至愿意在汉堡店等你整整一个小时!难道这不是爱吗?】
红头罩:【那甚至是在犯罪巷的汉堡店!】
提姆:【……】
提姆:【我不觉得他对犯罪巷有什么概念。】
提姆想,很显然,那个外星人并不擅长使用电子设备,哪怕那是个傻瓜式宇宙通讯装置,至于为什么说他对犯罪巷没概念……
外星人用了半天时间发送了一条消息,向一个没有备注的人(提姆怀疑他根本没发现还有备注功能),内容是:晚上好,小王子!我到哥谭了,一路都很顺利!
对面几乎是秒回:我这里可不是夜晚,你真该补一补地球常识了。哥谭怎么样?
外星人:哥谭很好,环境不错,空气清新,人也很友善,有很多人愿意回答我的问题,我非常喜欢这里!(此条打字三分钟)
对面说:我怀疑你根本没到哥谭。
外星人:我真的到了!(此条打字两分钟)
对面说:TT,那就是你被哥谭的毒起感染出现幻觉了,外星玫瑰。所以你找到你要找的人了吗?
外星人:我找到了!不过他正在工作,我在汉堡店里等他。(此条打字三分钟)
对面问:汉堡店?
外星人:很多年前他说过请我吃汉堡!对了,这家店有你喜欢的蝙蝠侠周边,我可以给你带一些回去!(此条打字五分钟)
对面说:不,我更想要一些真的。
外星人:那我得找到蝙蝠侠,我会去找他的。如果不行,我就去问罗宾!(此条打字四分钟)
提姆捂着脸叹气。
他真的等不下去了,在等这段对话的时间里,他已经抽空去解决了四起犯罪事故,踹飞了十五个混蛋,帮助一只迷路的小猫回到地面,还跟搅局者AKA斯蒂芬妮打了个照面。斯蒂芬妮看他一直在叹气,问他遇到了什么麻烦,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