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生活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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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张花越发依赖儿子田石头了,“养儿防老”,她将余生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唯一的儿子田石头身上。
    第一生产大队的张西林家,最令胡素高兴的是,女儿张善善看上了转业后分配到广仁乡派出所当干警的李鹏程了。
    转业军人李鹏程是田柳的战友,个头一米七五,圆脸,大脑门,前面头发几乎秃顶,胖乎乎的身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那张着一张老婆子的脸,光洁细腻的皮肤比女性还要嫩滑,不见一点胡须,浑身上下没一点男人味。
    作为张西林和胡素的女儿,张善善长得实在寒碜人,长得歪瓜裂枣的她已经21岁了,还没人上门来提亲。
    在广仁乡,跟张善善同龄的女孩都已拖儿带女了,孩子都好几个了,在农村,她已算是老姑娘了。
    张善善去派出所办事看见李鹏程那天起,就对外表阴柔的李鹏程一见钟情。
    有人说,“心有多大,天地就有多大”,张善善并未因自己长相自惭形秽,回到家后就给妈妈胡素宣布,她要追求李鹏程,要妈妈全力支持她。
    胡素目瞪口呆伸手摸摸女儿的额头,看看女儿是否发高烧了,泼起了冷水,“善善,你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吧。”
    张善善胸有成竹道:“妈,李鹏程是派出所吃公家饭的人,他最怕啥?”
    胡素摇摇头,茫然地望着一脸得意的女儿。
    张善善笑眯眯道:“吃公家饭的最怕背上男女作风问题。”
    “哦--”恍然大悟的胡素半张着嘴点着头,朝女儿伸起了大拇指。
    胡素在女儿的指示下,不时打着孤身在外上班的单身汉吃饭不方便的旗号,邀请李鹏程上她家吃饭。
    李鹏程父母都在县城上班,贫穷的广仁乡也没啥食堂,一个大小伙又不会做饭,每天吃饭问题是让他最头疼的,胡素请他吃饭,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
    去胡素家蹭饭吃的李鹏程,一来二去,认了张西林、胡素夫妇为干爹干娘,自然就跟张善善成了干兄妹了。
    一天,胡素把那只最能下蛋的老母鸡宰了,用野蘑菇清炖老母鸡,请李鹏程上她家吃晚饭。
    一听说有鸡吃,李鹏程心情大悦,总不能总是空着手去干妈家吃饭吧,他在门市部买了两瓶伊犁大曲。
    李鹏程跟干爹喝着小酒,吃着香喷喷的鸡肉,如同亲父子一样边吃边聊。
    胡素见李鹏程没喝多少酒,用脚在桌子底下狠踢张西林的脚。
    张西林知道妻子的计谋,已经喝的头大的他,为了女儿一生的幸福,豁出老命来陪着年轻的李鹏程推杯送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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