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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舒引典又举例而阐释的是“君子”应行仁讲义,不能像“小人”那样取财求利。但董的引述与阐发与《系辞》里的阐释的道理并无二致。董仲舒一样的认为,“君子”与“小人”是天生的差别。更危言耸听的是,把“小人”说成是天生的没有仁义之心的唯利是图者。因这里董仲舒引述的“君子”与“小人”的概念,还看不出是道德概念。正是这些后儒们引述“负且乘,致寇至”,而歪曲的解释,将《解》里的“负”与“乘”附会成“君子”与“小人”之等级是天经地义的,这是背离原文的含义。歪曲与任意的解释”经典”,其目的是维护王权专制的等级制度而寻求理论依据。这正是文化专制里的典型写照与思维逻辑。
“解而拇,朋至斯孚。”
“拇”:手,或足大拇指。本段的字义是“解开了手脚,是朋友的到来,才由此信用。”这一句是上句意的继续,因财富的显露于差距,才招致灾祸。即出现了社会问题。那么,怎样消除与化解呢?还是要靠爱与信用。这里依然强调的是“孚”(君子爱民)为根本。虽然本句是比喻,可寓意的是君子爱护百姓(小人),才能树立和解的威信。
“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本段正是本篇所表述的中心思想。说来论去“君子只有懂得了和解,而关心爱护其百姓,才是正确的政治方针。”如何得出这个道理呢?正是通过上面的举例,使君子(统治者)认识到造成“负且乘,致寇至”的社会问题的所在,如同一方是“朱门酒肉臭”,而另一方是“路有冻死骨”的社会问题,才是君子思考所解决的问题,也是君子思考如何建立一种长治久安的社会政治问题。“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正是《周易》构建的君子之治的政治理念。统治者(君子)关心爱护(有孚)百姓(小人),才是走向和解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根本。
“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本句依然是用隐喻以喻政治上的道理。这里的“公”是指公侯。这里是借用“公”用箭射杀盘踞在高高城墙上的凶猛之鹰,而寓意什么呢?这“鹰”是象征凶恶的东西,而这凶恶的东西,被“公”所除掉。这里虽是比喻隐患消除了,前进的路上,是无往而不利。但比喻象征什么呢?这里作者为何不说“王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呢?而是“公”呢?是否象征着,诸公们面对盘踞在高高的都城里某个为害之君,可以联合起来给除掉。这就是体现了作者向往的是“君子”共治的政治思想,而不是王权专制。
总之,本篇已然是通过正反两面,讲述“和解”的政治道理。而中心体现在和解与和谐,应建立在上体恤下,爱护下的基本原则。即“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的这种政治理念。若违背了这种原则,诸公就可铲除之,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解与和谐,才能使社会向前发展,即无往而不利。
而《解》篇文章中所运用的比喻说理较多。如“利西南”,“田获三狐,得黄矢”,“负且乘,至寇至”,“解而拇,朋至斯孚”,“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这都是用的比喻,以比喻推明事理。若不能理解《周易》所用的比喻,就无法正确理解《周易》的真实含义。
《解》文如诗的句子:
田获三狐
得黄矢
负且乘
致寇至
解而拇
朋至斯孚
君子维有解
有孚于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