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凯恩 - 瘸腿的赏金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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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的嘴里,他们称这条河为阿拉哈耶特之河(大概是希望的意思)。
    至于后来瑞格人是怎么被赶到南边去的,他也不清楚,历史知识什么的从来就不是凯恩·星河所擅长的事情。
    总之,河水为荒芜的沙漠提供了生命之源,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在沙漠中心建立起了名为绿洲的小镇,为两国南来北往商旅提供补给的歇脚地。
    主干商路北至自由港,南连奥古克城。北方的商人带着瓷器、丝绸、香甜的葡萄美酒以及一袋袋的金币穿行沙漠来到南方,从游牧民族瑞格人手上交换上等的羊毛、珠宝玉器、香料和羊奶酒。
    只不过,因为来往的人实在太多,大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这里也成了盗匪、马贼以及逃犯们等犯罪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
    如果你未曾被盗抢过,都不好意思说来过绿洲镇。
    现在的商人们在通过时往往都会提前雇佣随队的保镖。各地的商会也都不惜花重金悬赏、通缉沙漠中的强盗。毕竟,保镖和赏金猎人的成本,与他们马背上的任何一袋货物相比都不值一提。
    所以,如果那女孩不是女巫,就一定是脑子进水了。但是,无论是哪个答案,又关我什么事?
    凯恩没有选择跟在那个紫袍女孩后面,而是选择离开主干路,先向东北行进,随后再沿着海岸线向北。
    他并不是忌惮巫师,而这原本就是他的计划路线。没人知道布里克是否还有其他的团伙。就算没有,他也必须时刻提防其他赏金猎人。
    毕竟半路截胡这种方便事,可不光是盗贼和强盗会做。
    何况,在凯恩看来,那些所谓的巫师不过是一群江湖骗子,又哪会什么黑魔法?
    他纵横沙漠,从不相信有什么未知的力量有影响过他。
    魔法?咒语?不过是吟游诗人为了增加他们故事和诗歌的趣味乱编出来的东西而已。
    现在影响到他的,是他干瘪的钱袋。
    距离他上次收入金币,还是大约六个星期之前,在双河城时跟随在南希王后送葬队后面领的赏钱。
    不光是他,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人,都以瞻仰王后仪容的名义想要白捞一笔。虽然直到最后,他也没能挤开拥挤的人群看到那死去王后的样子。
    死都死了,还能美到哪里去?他并不觉得遗憾。
    所以,这一单任务必须要万无一失,决不能节外生枝。否则,他就该饿肚子了。
    就这样,凯恩·星河骑着他的那匹栗色的瑞格马,沿着海岸线在拉格尔沙漠中行进了约十多天。
    这种瑞格马是他的最爱。原本是沙漠中的一种野马,后来被游牧民族瑞格人驯养,因此得名。
    花费三十枚金币(运气好时,甚至只需二十枚)就可以从那些脑子不太灵光的游牧民手中买下这么一匹良驹,比之自由港马厩里动辄要百金的奸商报价实在是便宜太多。
    用他的话说,没占到便宜,就是亏了钱。只不过,想赚到这个便宜的前提,是需要先穿越五百多公里的沙漠,亲自找到那些放牧者。
    此时,时近晌午,太阳越发的狠毒。虽然他早已换上了类似游牧民的宽大的轻布袍,却依然出了一身的臭汗。
    他的右手边就是无边无际的泪水之洋,但空气仍被热气笼罩。若不是接连翻滚的阵阵海浪声,真会让人怀疑是否连大海都已被蒸干。
    向左边望去,除了蓝色的天和黄色的沙子以及像散开的烟一般稀疏的点点白云,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
    作为一名混迹沙漠地区的赏金猎人,他早就对这里的环境习以为常——除了那条瘸腿。
    直到现在,仍然没有人会相信一个瘸子能从事赏金猎人这个行当,而他偏偏就是干了,而且在十四岁时,就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从一群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一名九岁的女孩。
    从那时候起,他就拖着那条瘸了的左腿,硬生生的干了三年。别人都说,还能活着本身就是爱神的神迹。下一个任务,没准这好运就要到头了。
    但他脾气倔强如牛,既然人人都这么说,他就更想试试,看自己的好运究竟哪一天算是到了头。
    不过,做一名瘸子猎人也是有一点好处的。因为通常情况下,他的“猎物们”都压根懒得正眼瞧他一眼——比如这一位“割喉者”布里克。
    布里克是来自割喉帮的一员。这群强盗专门以打劫过往商旅为生,并且是喜欢把那些被抢的可怜家伙“割喉”处死的亡命徒——至少在他的通缉令上是这么描述的。据说,他还和什么邪教有关,所以价值高达一百金币,是凯恩至今为止抓到过最值钱的猎物。
    但实际上,和凯恩·星河的名字一样,这个所谓的割喉帮根本没有几个人听说过,包括凯恩自己。
    这个帮派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帮派更是无人知晓。
    凯恩猜想,这家伙之所以会出现在通缉榜上,大概是因为哪次干活时,把哪家贵族老爷的亲戚朋友给割喉了导致。
    “我走不动了,我……我要喝水……”被捕获的强盗有气无力的喊道。
    众所周知,赏金猎人的“猎物”通常都是一些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所以凯恩从没有在乎过他们的死活——除非通缉令上有特别标明。
    不巧的是,在布里克的通缉令上恰恰有写明需要“活着的”。所以听到这家伙的话后,即使凯恩十分不耐烦,却也不得不停下马来。
    布里克抱起水袋大口的吞咽,但没等他喝两口,就被凯恩一把抢了回去。
    “吃的,给我点吃的,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实在是太饿了,再也走不动了……”布里克光着身子在沙子上瘫成了一团,耍起了无赖。
    早在几天前,凯恩就把布里克扒了个精光。一方面防止他逃跑,一方面,完全是出于个人喜好。
    正常的人,谁会去在乎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的自尊?
    “你可以吃点自己的屎,如果你还拉的出来的话。”所以,他表情冷漠的回答。
    对这种杀人犯,他连多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那会让他觉得恶心。另外,他也不想“猎物”因为恢复太多体力,给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人一马,一前一后继续向北前行。赤裸的布里克勉强跟在后面,脚下时不时的趔趄。
    这个强盗的身体本身也算壮实,看的出之前一定是抢到过不少好东西。
    既如此,就让他的身体慢慢养活他自己吧。反正,除了头顶烈日和脚下炽热的沙土,没有什么能对布里克造成额外伤害。
    凯恩一边想着一边催促着马儿加快速度。他们只剩下不到三天的路程了,只要有水喝,让布里克活着坚持到自由港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
    总之,只要布里克还有一口气,就算是活着。至于是不是饿成了骨头架子,又关我什么事?
    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完全打乱了他原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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