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物以稀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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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物以稀为贵?(第1/2页)
    两人各自就着碗里的剩粥,又浅尝了几口新酒,算是用了早饭。
    林澈取过一个不大的酒篓,灌了约莫三四斤酒,用洗净的荷叶封好口,便要出门。
    见林澈只带这么一点酒去卖,方清雪连忙道:
    “酒篓明明还能多装些,为何只带这些?”
    “要不……我也帮你一同去卖吧,两个人分头行事,总能卖得快些。”
    她记得林澈弄出的酒远不止这些。
    然而,林澈的反应却出奇地激烈。
    “不可!”
    “万万不可!”
    他转过身,双手按住方清雪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盯着方清雪那双略带惊慌的眸子:
    “娘子,卖酒之事,必须由我一人来做。”
    “啊?”
    “这……这是为何?”
    方清雪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郑重其事弄得一头雾水,心中泛起一丝委屈。
    她只是想分担一些,为何他反应如此之大,甚至有些……凶?
    “缘由我回来再细细说与你听。”
    林澈语气放缓,但依旧不容置疑:
    “但你需答应我,千万不能偷偷出去售卖,更不能让他人知晓咱家存货极多!”
    “此事关乎我们能否翻身,绝非儿戏!”
    看着林澈异常认真的眼神,方清雪虽满心疑惑,终究还是点了点头,低声道:
    “好吧,我答应你便是。”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鞋尖上那朵略显褪色的绣花,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闷闷的。
    她只是想要帮忙,为何他总把她当成需要被保护,甚至会被坏事的累赘?
    林澈见她应允,神色稍霁,又叮嘱了两句,这才提着那小半篓苞米酒,转身出了那扇吱呀作响的院门。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京城有名的“前门大街”。
    如何售卖这苞米酒,林澈心中早有盘算。
    无外乎两条路:一是薄利多销,走量取胜。
    二是奇货可居,走那高端路子。
    前者稳妥,适合长久经营,但投入大,回本慢,于他们眼下山穷水尽的处境无异于远水难救近火。
    因此,唯有行险一搏,走那高端路线方可。
    在京城,那些豪门贵胄,巨富商贾,为了一口新奇滋味,或是些许与众不同的享受,一掷千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苞米酒在京城,凭借其清甜独特的风味,想要打开局面并非难事。
    所谓“前门大街”,是达官贵人聚集地,住着京城最有头有脸的几大家族。
    这些家族的子弟多在京城为官,留在家中的,多是些告老还乡、颐养天年的旧臣。
    这些人,年纪大了,牙口多半不好,烈酒伤身,清淡的米酒又嫌寡味,这醇和甘润的苞米酒正对了他们的脾胃。
    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的是银子,也最舍得在“延年益寿”,“新奇享受”上花钱。
    将苞米酒打造成他们追捧的稀罕物,再合适不过。
    至于林澈为何只带三四斤?
    自然是深谙“物以稀为贵”的道理。
    东西若多了,哪怕他吹得天花乱坠,也不值钱了。
    就这点量,吊足了那些老饕的胃口,方能卖得上价,卖的就是个稀缺,卖的就是个“独一份”的概念。
    然而,当林澈优哉游哉地晃到宰相街口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只见这条在他想象中应是清静幽雅,门禁森严的街道。
    此刻竟是熙熙攘攘,热闹得堪比市集。
    挑着扁担的,提着篮子的,背着背篓的小贩摩肩接踵,叫卖声、议价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放眼望去,卖的都是些什么?
    胳膊粗的老山参,伞盖大的紫灵芝,还滴着血的新鲜虎肉,油光水滑的狐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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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山珍野味,奇异物事,直叫人眼花缭乱。
    每有豪宅的后角门“吱呀”一声打开,露出一个管家或仆役模样的人,这群小贩便如同闻到腥味的猫儿,“呼啦”一下围拢上去,极力兜售。
    林澈不由得暗自咂舌,心中那点“奇货可居”的得意瞬间凉了半截。
    这世上,果然从不缺聪明人!
    想在这些人精里杀出重围,恐怕没那么容易。
    他正感慨间,旁边一座最为气派的府邸后门“嘎吱”一声开了。
    一位穿着绸缎褂子的中年管家踱着方步走了出来。
    看那派头,应是某位大人物府上有头有脸的管事。
    霎时间,人群如同潮水般涌了过去,将那位管家围得水泄不通。
    “赵管事!”
    “赵爷!您瞧瞧我这灵芝,百年难遇的宝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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