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金雕就位,随时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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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坐灯前,唯念娘子鬓边簪,何日归帆伴月还。
    凭栏望断天涯路,风送雁声皆不是,只盼梦里与卿逢,再诉相思千万缕。
    提笔欲书相思意,墨落纸间全是情…
    “也就一般…”
    云歌嘴硬道。
    可心中,哪怕是她不懂得诗词,也知道这纸上情谊所化文字也是上乘之作。
    当然,除了刘长春那歪歪扭扭的小子。
    然而正是因为这些丑字,正显得这纸上情感更加宝贵。
    将纸张放在桌子,云歌突然想起一事,“你这写完怎么送回去?”
    如今正值蛮族大羽议和事宜,这议和的条件从边疆要传到京城,一来一回最少也需要一月。
    而其中要是还有商议的条件,无疑要更长。
    而身在王城的刘长春等人自然回不去。
    “这不简单?大鸟!”
    刘长春微微一笑,唤来金雕。
    时至今日,金雕已经熟悉了大鸟的称谓,而作为一个好下属,听到老板的呼唤声自然飞到跟前。
    收翅,金雕落在桌上。
    云歌看着金雕,然后一副“你疯了吧”的神情看着刘长春。
    “你打算让金雕去送信?这怎么可能!它能找到刘家村?”
    云歌只觉得刘长春异想天开。
    金雕有灵性不假,可也不是人,去过的地方虽然能知道,可没去过的地方,你打算让一只鸟自己去找?
    刘长春笑道,“这有何不可?”
    这段时间他交给了金雕不少真东西。
    不仅能粗略估算出人数,还知道了一些人类标志性的建筑。
    至于方向和距离,金雕一直知道,但刘长春也增强了这方面的概念。
    例如这刘家村便是往东700里,村中虽然没有懂鸟语的,可刘家村也有别的村落不曾有的特征。
    如千亩整齐划一的良田,现如今排列有序的房屋,再者还有独此一份的酒厂,只要看见哪个建筑往天空喷着白色烟雾,这便是到了刘家村的酒厂。
    “你真是疯了!”
    云歌止不住的摇头。
    虽然刘长春准备了这么多,可问题是金雕到底懂不懂谁知道?
    这一路上万一有个意外,说不好都要丢了,刘长春不心疼,她可是心疼大鸟的紧。
    而转过头,云歌便傻眼了。
    一人一鸟,正严肃对视彼此。
    “大鸟,这对你来说是一个全新且未知的挑战!”
    “你愿意接受这个挑战吗?”
    唳!(大鸟已就位,随时起飞!)
    “很好!”
    刘长春满意的看着金雕。
    “这才是我带出来鸟!勇于接受挑战!你是最棒的!”
    将手中的信卷成条状装进小竹筒,刘长春绑在金雕腿上。
    “起飞!”
    唳!
    一声鸣叫,在云歌目瞪口呆之中金雕展翅飞上天空。
    “这…这也行?”
    云歌还在愣神,她真的怀疑这金雕能听懂人语,亦或者刘长春懂兽语…
    不知想到什么,转头看着刘长春,云歌脸色一红。
    “有什么赶紧说?你还和我客气不成?”刘长春说道。
    云歌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就是…就是…你要是真懂兽语的话,能不能给我找只大鸟?”
    金雕虽好,可毕竟是刘长春的。
    左牵黄右擎苍的美好愿望一直深在脑中,指望着自己是没有机会了,唯有借刘长春之手…
    “原来是这事。”刘长春眼中带笑,“这也并不是不能办…”
    “真哒!”
    云歌面色一喜。
    “但是…”
    刘长春声音响起。
    云歌脸色一垮,嘟囔道,“刚刚还说我们俩关系好呢…”
    “说吧,有什么事?”
    话音刚落,刘长春一张俊朗的脸凑了过来。
    近在咫尺的脸庞让云歌感受到了温度,而强烈的荷尔蒙更是让云歌一时身体有些异样,脸色通红…
    回想起那天的法式香吻,云歌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
    “你别这样…”
    小手去推刘长春胸膛。
    然而平常一拳能打死一个人的小手,如今却是半点力气都没有…
    “你不愿意?”
    “你知道的,我刘长春绝对不是一个强人所难之人,只要将军说一句不愿意,我刘长春以后绝不纠缠。”
    “我…我…”
    听着刘长春如此决绝的话音,云歌口中却是怎么也不愿意说自己不愿意,她也是想念的紧,食之入髓!
    呜!
    缠绵片刻,二人面红耳赤的松开。
    云歌脸色通红,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然而下一刻只觉得身子一空,被刘长春横抱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
    云歌一颗心小鹿乱撞。
    刘长春低头看着怀中的可人,“我也要起飞了!”
    “你你你…”云歌面红耳赤,最后却还是没说出拒绝的话,“那你以后也要给我写出刚刚那样的诗词…”
    “要威猛一点的,霸气一点的!”
    刘长春笑道,“你刚刚不是说一般吗?”
    云歌脸红道,“其实也行…”
    “哈哈!”
    刘长春大笑一声,“好,这个时候了别说一首,哪怕十首百首,我也给你写…”
    ……
    “好诗!当真是好诗!”
    京城。
    街上车马接踵,贩夫肩挑货担吆喝,茶肆里坐满了人。
    酒旗斜挂的酒楼飘出香气,说书人敲醒木拍,两旁商摊热气漫过行人衣摆。
    “诸位兄台!”
    酒楼里,一俊朗青年提起酒杯。
    “此酒为我践行,我这一去要是对上左小姐的对子那便是招之为夫,他日飞黄腾达,我请各位吃酒!”
    “好!”
    “敬待赵兄对上那京城第一才女的绝对!”
    一群文人干了,目送这姓赵的走远,众人不约而同对视一眼,放声大笑。
    “凭他肚子里的那点墨水还想对出左小姐的对子?痴心妄想!”
    “依我看,他也要被打出左府,大家都去看热闹吧。”
    “不去!不去!”
    有人摆手,“诸位,这每隔几天就有被赶左府的乐子可以以后再看,今天可是那第一楼花魁献唱之日…”
    “哦?李兄见过那第一花魁?说来听听?”
    “这,说来惭愧,凭我文采无法描述师师姑娘的美貌,我只能用四个字…”
    “哪四个?”
    “只是一眼,我完事了…”
    “………”
    作为大羽之中心,虽边境有虎狼环伺,他地有洪水猛兽,然而这片地界却依旧繁华,无论是什么风,最后才会吹到京师。
    而彼时的大羽恰如刘长春印象时的北宋,虽大厦将倾,可诗词鼎盛,文人骚客无数。
    这里有京城第一才女,第一花魁,第一大将军…
    亦有,八百里加急!
    “边疆大捷!北云军夺下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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