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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久坐无聊,两个大脚趾在屁股后面互相打架……换作是江户年间的茶道老师,估计连刀都拔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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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这么过的。
晚餐后,小型交响乐团露天演奏李斯特的交响诗,女孩们全都换上了夏季礼服,边听边做记录,结束后器乐老师会阅读这些记录,看看学生们对音乐的鉴赏能力。
这是诺诺最放松的时候,她可以神游物外,当作周围的人都不存在。
音乐鉴赏是诺诺的长项,依靠那种名为“侧写”的特殊能力,她可以从一个错误的滑音中体会出乐手的烦躁。有这种本事垫底她大可以随便在报告里写“从犹豫不决的黑管声中我能够体察到某种不安”,器乐老师事后征询乐手,确实验证了诺诺的话。
所以她虽然离开了卡塞尔学院,但还是有人私底下叫她小巫女……这可能是她身上所剩的唯一的、卡塞尔学院的痕迹了。
听着听着她又困了,来到金色鸢尾花学院之后老是这样,怎么都睡不够似的,以前分明没这么贪睡来着。
来这里之前她可没试过当吊车尾的滋味,在金色鸢尾花学院她差不多就是最后一名,虽然这里并不排名次。不过没有人会因此看轻她,因为她是加图索家指定的新娘。即使有时候感觉到不善的眼神,也都是妒恨而非鄙夷——恺撒在认识她之前风流倜傥,15岁就开始约会,学院里还有好几位也曾是恺撒的约会对象,为他朝思暮想。
当然恺撒不承认那些是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就一个,名叫陈墨瞳。他说他遇到诺诺之前心如止水冰清玉洁。
诺诺倒不是故意散漫,可无论她怎么努力,就是跟不上大家的节奏,大概是因为根本没有流淌着“蓝色的血液”,做什么都照猫画虎吧?或者说,当你不喜欢做什么的时候,勉强自己也没用。你想要装得驯服,可你心底那个倔强的女孩在大声说“不”,露出她雪白而锋利的虎牙。
麻质挎包里传来了轻微的震动,诺诺从敞开的包口往里瞅了一眼。包里不是手机,而是那个圆头圆脑的小闹钟。它震动报时,告诉诺诺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钟了。
学院执行非常严格的作息制度,不管多重要的课程,晚上10点钟都得结束,免得学生们睡不够第二天没精打采。交响诗该结束了。
诺诺总跟那个小闹钟搏斗,又总是把它带在身边,让它在包里无声地报时。这台闹钟也真结实,每天早晨跟诺诺玩追逐战,还被狂摔,居然运行一切正常,贱、顽固又忠诚。
这是她21岁那年的生日礼物,路明非送的。
认识恺撒之前诺诺还是能收到很多生日礼物的,那时候她疯疯癫癫地漂亮着,喜欢穿红色的裙子,就像一只红鸟,自由地飞过天空,好多人都想抓住她。后来恺撒抓住了她,那些人就都消失了。没人想跟加图索少爷竞争,因为脑筋清楚的人都不愿打一场绝对不可能赢的战争,所以诺诺就只能收到恺撒的礼物了。
恺撒是个送礼狂魔,一年365天,有三分之一的日子都能找出送礼的理由来,比如初次见面纪念、表白日纪念、情人节、圣诞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互赠礼物定情的“塔库鲁鲁节”……
在恺撒的礼物攻势下,只有两个人还坚持着给诺诺送生日礼物,一个是她唯一的闺蜜苏茜,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诺诺当然知道路明非喜欢自己,她可是小巫女,路明非再怎么满嘴烂话,也没法完全藏好自己的心事。但对诺诺来说这根本不叫事,喜欢过她的人大概能坐满卡塞尔学院的餐厅,路明非只是其中之一。
对于男孩来说,爱上女孩太容易了,只要对方足够漂亮,就能有一千一万个理由一见钟情。多数男孩都曾懵懵懂懂地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的女孩,就像大一男生总觉得三年级的师姐比同为新生的小土妞们有魅力。师姐们懂得打扮,懂得把自己当作女人来看待,受伤过失落过,所以能不经意间流露出风情万种。但等那些男生升入三年级,他们会转而喜欢上一年级的师妹,师妹们傻傻的萌萌的,但总会变得风情万种。一个在别人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当然不如一个在自己手里变得风情万种的女孩。
诺诺想自己就是路明非生活里的一个过客,她当这个过客也好,至少她不会欺负那个笨蛋。
总有一天路明非会喜欢上某个师妹,比如同级那个叫零的俄罗斯女孩吧。诺诺觉得零不错,多年之后同学聚会,路明非可能会自嘲地说师姐我当年还暗恋你嘞!诺诺也会一笑而过。
所以她既不揭穿也不回避,只是有时候取笑他几句。比如那天她生日,路明非从早到晚看她的眼神都躲躲闪闪,他从不背包,那天却背了个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是个大盒子。
恶作剧的心一下子就蹦跶起来了,吃晚餐的时候,诺诺大大咧咧地走到路明非身边把餐盘放下,猛拍他的肩膀,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