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意外的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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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堆着不情不愿的笑容,走进包间,第一时间,对着昌哥鞠了一躬。
    再抬头时,一屋子秦家人都愣住了。
    国富民强五兄弟看他有些眼熟,秦学兵,秦学文面面相觑,秦红军紧抿着唇,将头别了过去。
    秦梦云也是有些意外,随后释然。
    是她的四儿子,沈繁星。
    那个上一世,被她耽误了明星梦,这一世,因为一只口琴,跟着他爸的姘头跑掉的儿子。
    想着他才十五岁,就算断绝了关系,秦梦云仍然给了他《水手》的歌谱,还有一千块钱。
    当时她也不富裕,到处要用钱,能凑出一千块给沈繁星,已经很难得。
    钱,不能说不多,供他念完高中,绰绰有余。凭着《水手》的歌谱,再怎么样,考艺校,考文工团,总不至于不行吧?
    沈繁星生得很漂亮,后来生活条件好了,个子也比他几个哥哥长得高。
    十五岁,已经一米七了!
    照着文工团的路子走,将来前途无可限量。
    可他偏偏急功近利,放弃学业,跑到特区来当小歌星。
    明星是那么好当的?
    表面看着光鲜,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
    合约一签,跟签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过来!”
    昌哥一招手,搂住沈繁星的肩膀,笑着问秦梦云:
    “小伙子长得漂亮吧?这是我们公司签的,最优秀的艺人。能写歌,能弹,能唱,而且,刚刚满十八!”
    年龄嘛,随便报,反正又没有身份证。
    “看着是挺优秀的!”
    秦梦云随便笑笑,点了点头。
    对面的沈繁星看到她,瞬间就紧张了,脸也红了,想逃。
    “来来来!给秦老板唱首你拿手的歌听听!”
    昌哥命令着,沈繁星不得不抱着吉他,站到门口,开始弹唱。
    他弹的是他自己写的歌,初听两句,只能说凑合。
    “诶诶诶!唱你拿手的,《水手》!”
    昌哥蹙眉,稍微有些不高兴,直接打断了沈繁星的演唱,让他换歌。
    没有办法,沈繁星不得不照做。
    他一个十五岁的孩子,照说是唱不出《水手》里的情感,可一开口,竟然还不错。
    辛酸与苦涩都有了,嗓音稚嫩,却透着干净,让人听着很舒服。
    他很有天赋,这是不争的事实。
    一曲唱罢,昌哥又把他叫过来,坐在秦梦云身边。
    “来,给秦老板敬杯酒!”
    昌哥的话刚出口,就有服务员过来,倒了二两的小酒杯,满满一杯白酒,塞到沈繁星的手里。
    他握着酒杯,看着秦梦云,马上就要快哭出来了。
    喝酒坏嗓子,而且还是刚唱完就喝!
    在眼下,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秦梦云看到了这一切。
    他努力的动了动嘴皮子,挤出一句:
    “秦老板,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话还没说完,哭腔浓重,感觉已经在哭了。
    像是为了掩盖哭的事实,他猛的把酒杯送到嘴边。
    下一刻,杯子却被一只手掌盖住。
    “嗓子是摇钱树,得用滋补品浇灌,不能用酒!”
    秦梦云将他的酒杯夺下,放到一边,看向昌哥。
    “昌哥,这孩子条件不错,就是基础有点薄弱,要好好培养啊!”
    昌哥眼睛一亮:
    “怎么,秦老板还懂唱歌?”
    秦梦云勾唇,有些感叹的开口:
    “以前是文化协会的主席,下海不干了,略懂些皮毛!”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秦梦云一说自己是所谓的“主席”,昌哥表情都变了,睁大了眼睛,有些惊讶。
    看不出来呀,还是个大人物!
    “来,我来给孩子稍微演示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忙长进一些!”
    她取下沈繁星背上的吉他,自己挎上。
    “好久没弹了,手有些僵硬,我先热个身。”
    秦梦云拨动着琴弦,顺便还调了调音,看上去有模有样的。
    “姜老弟,你这朋友,还是个内行啊,这一上手,我就看出来了!”
    昌哥脸上洋溢着兴奋,已经完全没有初见秦梦云时的那种轻视。
    “啊,对!”
    姜育民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跟秦梦云认识这么久,他根本不知道对方还懂音乐!
    内心的震惊,不亚于看到秦梦云拿小刀挑断人家手筋脚筋。
    “苦涩的沙,吹痛脸庞的感觉,像父亲的责骂,母亲的哭泣,永远难忘记……”
    秦梦云熟悉了一下琴弦,好在经常有做手工,手指的灵活度还是有的,虽然不够柔软,但对付一群外行,足够了。
    她唱着唱着,原本喧闹的大厅跟着安静下来,好多人静静的听着,甚至有人走了过来。
    一曲唱罢,热烈的掌声响起。
    有两个洋鬼子走过来,连比划带呜呜哇哇,问秦梦云是不是歌星,可不可以跟他们合照?
    “Thankyou,butIamnotasinger!”
    秦梦云用流利的英语,婉拒着,可两个洋人并不放弃,依然表达着自己对秦梦云的喜爱。
    一旁的昌哥站了起来,听着洋人叽里呱啦的,听不懂,但是能看懂,这明显是在赞扬秦梦云,想跟她交朋友啊!
    秦梦云一直在拒绝拍照,最后没有办法,从包里拿了两个小工艺品,送给洋人。
    他们看见用草编成的蚱蜢、蝴蝶,惊讶得嘴张得老大,这才满心欢喜的离开了。
    “秦老板厉害!厉害!听一次,居然就会弹,会唱,而且还唱得那么好,不愧是主席啊!”
    昌哥一脸激动,主动握住秦梦云的手:
    “这群洋鬼子可难缠了,他们都对秦老板如此崇拜,可见秦老板实力了得!来来来,快请坐!阿星,还不赶紧,给秦老板倒酒?”
    昌哥不懂文化,可是他尊重文化人,尤其是有实力的文化人。
    他热情的招呼着,又把服务员叫过来,要加两道菜。
    “今天这顿,我请,我做东,秦老板想吃什么,随便点!这菜单上没有的,一样可以点!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有的,我都能给弄来!”
    秦梦云听着,没有马上开口说话,目光似有若无的瞟着一旁的沈繁星。
    他已经完全呆住,震惊得无以复加。
    母子相处这么多年,作为儿子,他竟然完全不知道,自己母亲这么厉害。
    他跟人说《水手》是他自己写的,可只有他知道,这歌恐怕是他母亲写的。
    他自己尝试写歌,却没有一首,能够超越母亲的《水手》。
    如今混成这个样子,羞愧至极。
    “阿星!快倒酒啊!”
    昌哥的语气变得严肃,命令着:
    “愣着干嘛,好好陪秦老板喝两杯!这是前辈,你得陪好了!陪高兴了!秦老板随便教你两招,你受用一生,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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