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真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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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的病得到了缓解,已经无需每两天透析一次了。而且,遵照医嘱,母亲带着开好的药出院和父亲回了山村老家。
    龙旭依然不敢放松下来,母亲后续治病还需要钱,吴琴送过来的医药费他也还没还。除了现有的工地临时工作和晚上去烧烤摊,他还在网上接了写文案的活儿。
    网文写作虽然工资不高,但是,龙旭按照要求每天也可以写上几篇,拿到二、三百块钱的收入。
    为了工作的方便,龙旭在城中村租了一间房,面积不大,二十平方不到,好在一间房把卫生间和小厨房都整了进来。
    刷乳胶漆,打扫卫生,原本一间破败的出租屋焕然一新。龙旭在阳台种了一盆月季,还在书桌上放置了一个小鱼缸,养了几条小金鱼。原本昏暗、逼仄的房间瞬间有了生命的气息。
    因为还没有拿到毕业证,龙旭白天依旧在工地上打杂,晚上去夜市烧烤摊,空余的时间他几乎都用在写作上。每天的睡眠时间严格控制在3个小时左右。
    龙旭比任何时候都清楚,除了年轻的身体还可以透支,他几乎一无所有。
    龙旭几乎断绝了和同学们的一切联系,他在孤独中为了生存孑然独行,陪伴他的只有那盏孤灯和窗外寥落的星辰。
    吴琴出于感谢请王莎莎在学院美食一条街吃了一顿川味火锅。因为,如果当初不是王莎莎鼓励,
    她和龙旭之间还能继续有联系,进而走到现在的地步她想都不敢想。
    “吃水不忘挖井人!”王莎莎一面往嘴里塞鸭肠、百叶,一面冲吴琴伸出大拇指,“我真是佩服你,只要你想要的就一定可以得到。牛!”
    这话说到吴琴的心坎里去了。她兴奋地把自己如何拿下龙旭的过程描述给王莎莎听,讲到她在烤炉边救下龙旭时,她看到王莎莎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里就有一股自豪感。
    “哇,别人都是英雄救美。你倒好,弱女救帅哥。你们这是生死爱情啊!”王莎莎羡慕地说。难怪吴琴能够擒获龙旭的心,原来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隐情,她想不佩服吴琴都不行。
    王莎莎一直在问自己:如果今后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也能像吴琴这样做吗?拿钱续命、煲鸡汤送温暖,烤炉前救人……想到这些,王莎莎莫名地对吴琴心怀崇拜。
    成功的人之所以能够成功,确实有他的原因。王莎莎发着感叹!
    “呵呵,我只是想对他好,没想过是这样的结果。”吴琴说这话的时候轻描淡写,却无法掩饰脸上的得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属于敢于挑战的你!”王莎莎端起啤酒,示意吴琴也干掉,她觉得吴琴就是她的偶像。在对待爱情这件事上她对吴琴只有崇拜和折服。
    吴琴当然地举起酒杯。她把全院女孩心中的男神收在麾下,她已经成了她们男神的神,一杯啤酒算得了什么?
    那晚,吴琴和王莎莎一直喝到火锅店打样,还兴味不减地带着啤酒和打包的卤菜回到寝室请其他的室友喝。吴琴在众人的倾羡中如女皇般接受大家的祝福。这样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在和龙旭的关系中,吴琴始终都占着主动。这点让室友王莎莎很是赞赏。
    尽管龙旭会时不时来学院给她送吃的,买穿的,给她卡中打钱。但是,吴琴还是觉得龙旭在和她的交往中太拘谨了,界限清晰,完全没有一点是在和她恋爱的样子。
    吴琴牵龙旭的手,他甩开;吴琴搂龙旭的腰,他借故和她错开半个身子。甚至吴琴想吻他,龙旭也是急忙跳开,还说什么好妹妹,你别这样!
    “我靠!我可不是来找哥哥的。”吴琴觉得她必须解决和龙旭的关系问题,如果这个关系不厘清楚,她没办法和龙旭相处下去。她要的是爱情,不是亲情。
    在心里把自己想要的梳理清楚之后,吴琴买了一只鸡煲汤带着去了夜市。
    ……
    四月的红州,暖春的气息弥漫了整座城市,街边迎春花谢幕,嫣红的月季花隆重登场。
    今天周末,一弯新月从东边升起,绚丽的灯光中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出来溜达的人们。
    吴琴穿着紧身牛仔裤,上身一件黄色深v领中袖打底衫,脚上一双小白鞋,在客人和龙旭的烤串炉间来回穿梭。
    吴琴吸引了众多人们的眼球。
    人们撸着烤串,在酒精的作用下肆意放飞自己的想象。
    甚至有不少客人一边和吴琴搭讪,一边开着一些年轻人都懂的玩笑。色心贼胆下酒,激情越喝越有。烤串摊前男人们特意的喊叫声不绝于耳,空气里肆意漂浮着暧昧的气息。
    吴琴从容地游走在客人之间,对客人的玩笑话有时候还附和着笑笑。甚至来了兴致还会和客人干上一杯啤酒,然后迅速地向客人推荐下酒的烤串。当然,她为客人开啤酒的速度一点都不含糊。
    “你早点回学院去,太晚了没有公交。”龙旭对于客人们的把戏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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