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 章 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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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售价是这些,不代表你可以买得到。
    余大人带回来的是战马……
    战马的价格就不是十几二十两的价格了,马也是分等级了。
    战马虽然不是宝马,但好东西它就是好东西的,是改变不了的。
    如今,自己圆梦了,还是战马!
    任翰喜滋滋的走了,他决定,为了这匹马,为了余大人的大方,他也要把这事办的漂漂亮亮的。
    躬身离开后他朝着军营走去。
    营地里,徐大树唾沫横飞。
    在出发前还有些畏战的他,如今像是换了一个人,很是大方的让人看他的战获。
    一大坨金子。
    周大嘴是个识货的。
    他虽然不知道金子能卖多少钱,但那么一大坨,朱大嘴觉得徐大树这狗日的发达了,娶媳妇的梦不是梦了。
    “我就不懂了,这金子怎么就落到我的头上了……”
    王辅臣知道金子为什么落在他的身上,草原部族逐水草而居,贵重物品需要随身携带,以便迁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7章我们是穷人家的孩子(第2/2页)
    金子,珊瑚,宝石在草原部族里是身份的象征。
    所以,在搜集战获的时候就会很方便,除了马牛羊这些活物,那些贵重的他们都带在身上。
    谢大牙想把人头举起来。
    突然想起人头被那个什么总兵拿走了,辨认身份之后就会记军功。
    谢大牙不想要军功,也不想当官。
    他就想要钱。
    他是从卫所被“淘汰”到余令身边的,在卫所里连个大头兵都当不好,真要进了官场,他觉得自己会死的很快。
    除非官位在长安,但只要当官,他绝对回不到长安。
    思来想去他准备卖掉,有钱了托令哥走关系捐一个官身。
    这样的话自己的儿子今后读书也不至于受人轻视。
    官衙里……
    广宁卫总兵望着案子上的人头总觉得有些不可置信,速把亥小部就这么没了,他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大人,确定了,就是速把亥部!”
    “这个离我们这里多远?”
    “回大人,这个部族不远,离我们也就一百多里地,属于炒花五大部族下的一个小部,当年劫掠咱们马市的就有他们。”
    广宁卫总兵不说话了。
    这个事情没处理过,因为近二十多年来大明都是一直安安稳稳的和草原做生意,从未见做生意把人脑袋拎回来了。
    这是头一回。
    永宁总兵没想通余令是怎么做到的。
    速把亥部的“老大”翁吉剌特部也没有想通这事到底是谁做的。
    事发的第三日翁吉剌特部来人了。
    等到他们看清楚眼前的惨状后所有人都吸了一口凉气。
    一颗颗的脑袋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河道边。
    望着污水流入河道……
    所有人的脸色在变,也就是说下游的水已经不能吃了,再吃会死人了。
    不光死人,牲畜都活不了,好狠的手段,好狠的心......
    不怕天谴么?
    在草原水是圣洁的……
    昨晚这里还下了一场大雨……
    翁吉剌特部的众人望着水,望着水边的那排列整齐的脑袋面面相觑,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这个手段实在非人所为。
    “是大明人么?”
    翁吉剌特部来的头人想了想,摇摇头。
    他倒是怀疑是大明,但他觉得自己的这个怀疑实在太离谱了。
    和大明相处这么多年……
    大明真要是想动手早就动手了。
    大明的那些将军是没有这勇气来草原杀人的,真要用勇气,他们也就不用每年给岁赐了。
    “我觉得应该是林丹可汗部。”
    见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头人坚定道:
    “大明人是像狐狸一样胆小、懦弱,这种事情也唯有他们做的出来!”
    众人齐声道:“对,是察哈尔补!”
    是不是察哈尔做的没有人知道,草原的部族吞并就如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大部分裂成无数的小部。
    通过不断的厮杀后,这些小部又组成了一个大部。
    哪怕立国,一百年是最长的时间,如诅咒般循环往复,破碎,重组,再破碎.....
    可这件事无论谁做的总得有一个出来扛。
    察哈尔部实力大,大明最近也在厉兵秣马,如果不是和建奴联盟了......
    那这件事一定是建奴做的。
    头人虽然找到了背锅的人,但他知道这件事极大可能是大明做的。
    因为炒花五部在前不久的开原城坑死了马林。
    这件事或许是大明的报复。
    “走,去黑石炭部,这两部离的近,问问他们是不是知道些什么,速把亥没了,牛羊战马筹集的事情就要落到他们身上!”
    草原的人也是人,有人的地方自然有压迫。
    “是!”
    ……
    报复其实才开始,余令在休息好了以后继续挑人。
    上次的八百人都见过血,这一次要换下来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新人补上。
    望着又开始准备的余令,钱谦益忍不住道:
    “你就不能安生一些么,就算要去,最起码也要多等几日!”
    余令深吸一口气。
    “我这个人杀鸡喜欢用牛刀,也喜欢趁他病要他命,我的做法就是把我能打得过的这些小部全部按死在草原上。”
    “所以,你还是要去是吧!”
    余令套上了自己的文武袖,左袖为文袖,宽大垂顺,绣着云纹,一挥之间尽显优雅与韵味。
    右袖为武袖,也叫箭袖。
    这种衣衫的设计传承久远,不仅不耽误战场作战,有它的便捷性,更在细节中透露着丝丝的高贵。
    一文一武,显得人英姿飒爽。
    望着余令,钱谦益羡慕了,自己的家世,学问让所有人都羡慕。
    可钱谦益也知道自己并非世人看到的那么完美。
    想的太多,权衡的太多,在乎也多。
    他羡慕余令有一颗果断的心,自己恰好没有......
    “我不如你!”
    余令咧嘴笑了笑,忍不住道:
    “子曾经曰过……”
    钱谦益闻言赶紧道:
    “停停,圣人言你就别说了,你一说我心里就直冒气!”
    余令抖抖身上的甲胄,认真道:
    “跟我来的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也想过好日子,所以,我们必须赢,赢了才能活......”
    钱谦益一愣,想着那些关于余令的传言,他想问又不敢问。
    “对,传言没错,我小时候就是京城里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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