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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篇》,孙子曰:
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
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
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
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
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
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
近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
力屈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
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故杀敌者,怒也;
取敌之利者,货也。
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
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
国家安危之主也。
《谋攻篇》孙子曰:
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
全军为上,破军次之;
全旅为上,破旅次之;
全卒为上,破卒次之;
全伍为上,破伍次之。
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
具器械,三月而后成;
距堙,又三月而后已。
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
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
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
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
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
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
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
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己知彼,百战不贻;
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败。
众所周知,特种作战较之常规作战,具有反应时间快、作战效益高的特点,这与特种部队超强的投送能力密不可分。
特种部队可以利用特种作战飞机,水面舰船,潜艇等先进的机动工具灵活采取空中、海上、地面或者三者相结合的机动方式迅速投入到作战地域。
正因如此特种部队在快速反应能力上拥有巨大的优势几乎每次实战运用都显示了“快速制胜”的特点。
比如李凌威之前说过的1976年以色列伞兵突击队偷袭乌干达恩德培机场的行动,前后只用了53分钟。
还有李凌威在学习特战指挥时,学习过的许多例子,1990年法国特种部队在马赛机场仅仅经过10多分钟的努力便解决了解决了劫机事件。
2003年,美“海豹”突击队偷袭纳西里耶的萨达姆医院,
几分钟后就成功营救了美军战俘林奇,可以说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就连离我们最近的“杰罗尼莫ekia”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击毙本?拉登,同样得益于“兵情主速”的作战观念。
美军出动特种部队借助隐形直升机的技术优势,成功避开了巴基斯坦的防空雷达,直接飞临本?拉登住所的上空,并以闪电般的速度将本?拉登及其同伙击毙。
美军特种部队在不到40分钟的时间内成功实施了一次
“斩首”行动,其速度之快令世人惊叹不已。
孙子有关“瘫痪节点”的思想在当代特种作战行动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当今特种作战行动在选择目标时往往都透漏着这一思想,比如从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军“哥德曼”特种部队奇袭德军布鲁尼沃尔防空雷达站,到第四次中东战争以色列特种部队夺控苏伊士运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