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老妈要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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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福补充说:“朝廷认为燕王府是个既可恨又可怕的地方。可对于我们这些江湖上走投无路的人来说,燕王府称得上是最后的救命稻草。”
    郑直点点头,“我好像明白了。”
    “郑老弟,不如你也跟着我们入王府吧,你的刀法这么好,肯定能够得到王爷的赏识。”
    汪金水拍了一下桌子道。
    “呵呵,汪大哥说笑了...”郑直赶紧回绝,“我有爹娘要照顾,底下还有个小妹,实在脱不开身。”
    开玩笑呢?
    燕王府那可是个虎狼之地,但凡有一丁点活路的人,都不该考虑吃这碗饭。
    金鳞卫听起来高大上,其实是燕王的私人军队,等同于前世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兵,风险系数极高。
    与其过那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还不如老老实实做个普通人,苦是苦了点,但它安全啊...
    刘福笑着说:“既然郑公子无意加入我们,就不要硬拉人家入伙了。”
    “也罢,郑老弟说得对,他一个有家有爹娘的人,何苦跟着咱们受罪呢?”汪金水啧啧道。
    郑直舒了口气,心想幸亏这两个人还算通情达理。
    “刘爷,张琳死了,鞑子还会来偷袭么?”他突然问道。
    “张琳之死,只是给朝廷提了个醒,给守边境的官吏们敲了个钟。短时间内鞑子不会来犯的,可时间一长就说不准了,毕竟虎狼之族,本性难改啊...”
    郑直又接着问:“朝廷那边,就没想着跟金国决一死战,一劳永逸么?”
    此话一出,倒是把刘福吓住了。
    金国兵强马壮,民风彪悍,兵器甲胄更是优良,近些年来已完全从“黑龙山之耻”中恢复元气,对外号称有百万狼兵,周围小国无不臣服。
    而大绥,空有繁华的外表,内里却烂到了家,其衰败程度可以和明代中后期做个类比。
    如此看来,大绥能不丢失领土就已经很不错了,何谈主动出击呢?
    “郑公子语出惊人,真有非凡的胆识,刘某佩服。但这战争之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也不是我等小人物该操心的事情...”
    刘福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让郑直有些失望。
    “金水,你将人头包上,等吃过饭,咱们就上路吧!”刘福转而对汪金水道。
    “这么快就要回燕城了?”
    “时间紧迫,王爷那边还等着消息,不能再耽搁了。”
    郑直一听他们要走,识趣地站起身来,拱手道:
    “既然两位要走,我也就不打扰了,以后有机会我会去燕城拜访两位...”
    “郑老弟,这一别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再会,你可要保重啊!”
    汪金水有些不舍。
    “汪大哥,你也保重。”
    郑直道辞之后,两人将他送出门外。
    汪金水又想起了什么,忽道:
    “郑老弟,替我向小仙女问好,下次我一定准备点好玩的送她...”
    郑直愣了一下,咧嘴笑着说:
    “别送布娃娃什么的,她不喜欢。”
    “嗯,记住了。”
    望着郑直远去的背影,汪金水的心里有些空荡荡的,很奇怪。
    “我真羡慕他,不对,这种感觉应该是嫉妒吧?”
    “嫉妒,是因为他的刀法么?”刘福惊讶道。
    汪金水摇摇头,转身向屋内走去。
    “他拥有我一辈子也不可能拥有的东西,有时候,我真想成为他...”
    “金水,你要记住,谁也成为不了谁,谁也代替不了谁。”刘福轻抚短须道,“他的未来,还是个未知,你的未来已经在脚下了,只能顺着它走下去。”
    “懂了,刘爷。”
    “我有个预感,他还会和咱们见面的,等到那个时候,你我也许只有仰望的份了。”
    汪金水抚了抚刀柄:
    “希望再见面的时候,我和他还是朋友...”
    ......
    郑直走在回上坡的路上,抚着方才赵金水偷偷塞给他的“金鳞卫”腰牌出神。
    指挥使的人头影像和刘爷的只言片语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直觉告诉他,李家屯这个地方,毕竟是边境之地,不是长久托身之所。
    他不像前世那些穿越小说描写的那般,拥有傲视天下的金手指,或者运气爆棚,处处有人保护,抑或是开局被皇帝爷爷认亲,自动走上人生巅峰。
    他有个爹,叫郑大乾。有个娘,叫赵贤淑。还有个缩小版的妹子,叫郑婉。
    全家都是穿来的。
    他的家庭是个普普通通的寒门,既不是大富大贵又没有什么靠山。
    只能靠自己。
    “哥,你回来啦?”
    “儿子,快过来吃饭,全家就缺你一个了。”
    “还愣着干嘛,你娘炖的鸡肉,好香呢!”
    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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