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法无禁止即可为!(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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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毅突然像是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理确实是这么个理!
    之前说过,刑法方面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没有明确规定说你这样犯罪了,那就不应该视为犯罪。
    而民事方面,那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律没有禁止说你不应该这么做,那你就可以这么做而不会被视为违法,就这么简单,这两句话可以说是成文法的核心之一。
    因为法律就是要让人看的,让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而同样,对于公权力则有另一句话,法无授权即禁止。
    再往下面看,还是方大状的风格,他用很白的描述来进行了解释,所有的法律都没有规定,说有人不能出钱帮着别人打官司。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就可以做,而不能被视为违法,就这么简单。
    方大状说的都是大白话,就算是不懂法的人看了也能瞬间明白,确实就是这么个道理。
    周毅还在那里站着,方大状终于抬起了头:“你昨还不走?”
    “啊?哦,我马上走……”
    这秃子一旦开始忙自己的事就没人性……
    周毅将方大状的文章发到了网上,用的是自己的账号,但署名是方大状。
    当然,发上来的时候配有民法典,律师法,以及多部法律的检索,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法律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禁止。
    很快,文章就破很多人看到了。
    一些之前都觉得有点疑惑的人这下明白了,什么浪费司法资源,什么违法,好像那些人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具体什么违法。
    这也是现在网上很多的通病。
    遇到什么事就跳出来说你这违法,但你要问他具体哪里违法,涉及到什么法律,多少条,那人家就会给你来一句,我是你爹啊,你自己不会去查吗,都随便一查就能查到。
    然后你就:“???”
    结果现在,人家大佬明明白白的说了,不违法!
    那行了,你要反驳,总得拿出点干货来,究竟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这么做。
    之前一直在带节奏的人现在不说话了,要么就在那里胡言乱语,反正对方就是违法了,至于为什么违法,那你们自己去看,这都要我说明白?
    要么就是……懂得都懂,不懂得我也没必要解释。
    好了,不违法,还能参与进来,虽然说最后的赔偿,根据合同阿毅那里会拿走一半,但无所谓啊!
    这钱本身就是白来的,阿毅以前也都是这样的操作,帮着别人打官司,最后会要走一半,大家在视频里都见过很多次了。
    只是这次的人有那么一点点多而已。
    更有人直接说了,我们就算是
    不要赔偿也想参与!
    帝都,魔都,吕州林城等等地方,全国各地都有报名的,毕竟相比之下,还是有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更多点。
    因为价钱便宜,就这么简单。
    而同样有人也说了,你们这样跟着阿毅较真,那完了之后再不会有这么便宜的电视了。
    换句话说,人家广告商给你们把电视的一部分钱买单了,所以你们其实应该感恩的。
    现在跟着阿毅闹,这对于那些不想较真的人来说不公平!
    周毅自然注意到了这些言论,上次较真快递公司的时候就有这些话了。
    说这么较真下去,快递公司提高快递费,到时候看你们还怎么办。
    对此周某人的想法就是……快递多少钱,电视卖多少钱,这难道不是市场行为吗?
    所有公司约好了一起涨价?不不不,资本是要逐利的。
    当有人发现薄利多销就是能赚更多钱的时候,那你猜他们会继续维持高价,还是会降价呢。
    手机行业,当初可是被大米的低价给一顿整治的……
    这些问题没必要去管,腾达那边,楚蓝来了电话,预约的人数已经突破三万了。
    相比起热度而言,这个人数肯定不正常,但其实网上的热度都是因为大家在发泄情绪。
    真的开始填表了,看着那里面需要各种配合,提供信息等等的东西,一些不喜欢麻烦的人就开始打退堂鼓了。
    网上随便说那都无所谓,但真的参与进来,需要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就有点不太想了。
    更不用说这里面其实是有要求的,不是说随便什么都能起诉成功,该有的东西必须要有。
    但就算是现在这个人数,估摸着帝都互联网法院那边都要遭重了……
    不过应该不会有大问题,这种集体诉讼基本上都是根据前面的判决来套的。
    唉,可惜不能干点什么,否则周毅都想买两斤鸡蛋看看法官们了。
    光明区法院,李虚生这些法官们看着网上的新闻差点要笑出声来。
    他们都不敢想象,这么多的官司突然之间涌入光明区法院会是个什么情况,就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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