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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白不吃,他正好也想尝尝牛排的味道。
“好啊,我肚子正好也有点饿了。”摄影师高兴地拍了拍肚皮,沾了萧大老板的光,马上就可以吃顿好的了。
高旻皱着眉头,小声嘀咕道:“李哥,我们来打扰人家已经不妥,留下来吃饭这怎么好意思?”
“没关系,人家萧老板都邀请我们了,要是拒绝就是不给面子。”摄影师李哥笑眯眯的,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萧煜笑而不语,将二人邀请到自己的办公室,趁厨师煎牛排的功夫,三人相谈甚欢。
高旻的心思全在高菲菲的身上,根本没有心情聊天,更不想吃什么牛排,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判断错误,他总觉得这间医院给人的感觉怪怪的,虽说是治病疗伤的医院,可一个病人都没有,但每个医生护士都在自己做自己的工作,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在忙些什么。
没过多久,新鲜的牛排上桌,萧煜开了瓶82年的红酒给两人满上,然后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优雅的切牛排。
摄影师李哥直接用叉子将肉挑了起来,放进嘴里吧唧吧唧嚼,弄得满嘴酱汁,还忍不住称赞道:“嗯……好吃好吃,这肉可真嫩啊!小高你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尝尝,这牛肉可好吃了。”
高旻望着萧煜餐盘里还未煎熟的牛排,肉上面还有些血丝和汁水,不知怎的只觉得胃里一阵恶心。
他忍不住开口问:“萧老板,您这牛排好像连两分熟都没有,吃生的不要紧吗?”
话音刚落,萧煜用刀切了块肉放进嘴里,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习惯了,这个毛病改不了,这样煎的牛排肉质更嫩,你要不要也尝尝?”
高旻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吃自己盘子里的就好,白菜萝卜各有所爱,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熟的。”
萧煜笑了笑,低头继续用餐,觉得肉腻了又喝两口珍藏红酒,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吃牛排就跟吃大白菜似的。
见餐桌上冷清许久,萧煜又开始主动找话题:“煎牛排其实是有学问的,你们知道牛的哪个部位肉质最嫩吗?”
高旻摇了摇头,他活了二十多年只吃过一次牛排,就是和高菲菲在高中的时候攒钱去过一次西餐厅。
“我最喜欢牛脊骨部位的肉,煎出来的牛排是最可口的,就像我这块。”萧煜举着酒杯,向两人示意。
见高旻不太喜欢吃,萧煜问道:“怎么了高兄弟,牛排不合你的口味吗?我再让厨房做份新的?”
“不用这么麻烦萧老板,牛排味道很好,只是……我觉得肉有点腥。”高旻实在是难以下咽,这和他曾经吃过的牛排根本是两个味道。